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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花一分钱贪得百万房 兄弟搭档吞掉国家八百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 14:11 新闻晚报

  晚报讯 原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院干部薛建耀,利用职务便利,与弟弟薛建明相互勾结,大肆侵吞国有资产达880余万元。日前,这对兄弟双双被押上刑事被告席,上海市二中院分别以贪污罪判处薛建耀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判处薛建明有期徒刑13年,没收财产5万元。

  1999年7月,市城建设计院的子公司上海市城建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其下属的城建物业
公司歇业,薛建耀受院长委派全面负责这两家单位的善后工作。同年12月,薛建耀在城建物业公司税务登记和银行账户已被注销的情况下,让其在本市某物业公司担任法人代表的弟弟薛建明以城建物业公司的名义在本市某银行私自开设账户,并私刻了城建物业的公章、财务章以及法人代表印章。

  此后,薛建耀便利用负责为城建设计院催讨、结算经营业务款的职务便利,先后将本市数家单位支付给城建设计院的设计费、参建费等款项计244万余元私自截留并汇入薛建明公司的私立账户,用于共同开销和薛建明公司日常资金周转。

  2001年12月,薛建耀受城建设计院委派处置本市西藏南路的城信大厦单位房产,在负责销售该大厦空置的办公用房的过程中,与薛建明串通一气,采用涂改发票复印件、私刻公章的手段,在分文房款未付的情况下,瞒天过海将一套价值400余万元的办公用房变更至薛建明公司名下。

  此外,薛建耀还独自利用负责处置单位房产的权力,用伪造的房屋调拨单、发票和委托书等证件,分文未付就轻而易举地将本单位的房产以及通过单位债权所抵得的

商品房过户在自己和家属的名下,予以侵吞并将部分房屋变卖,用于炒股。在1999年5月至2002年3月间,薛建耀先后侵吞单位5套住房,总价值230余万元。

  作者:□通讯员 梁宗 记者 王凤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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