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程瑞华
助学贷款:冬天里的一把火
来自云南的秦忠是幸运的。8月16日,在清华大学的“绿色通道”里,小秦和学校签订了临时借款协议,办好了入学手续。今后他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通过学校提供的勤
工助学岗位获得一部分生活补贴。
像小秦这样幸运的新入学的大学生还有许多。今年北京、山东、湖南、吉林等地高校为贫困生入学开辟了“绿色通道”,贫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学校核实情况后再通过“奖、贷、助、补、减”五位一体的联动助学政策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目前,我国高等院校已初步建立起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奖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政策的国家助学体系。被录取的贫困学生一律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先入学,再受到相应的资助。
而江西、广西、江苏等地更是多渠道为贫困生筹措资金。河南省总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的账户上目前已收到爱心资助金近3000万元,可以使1万名贫困生顺利入学。重庆市有125名贫困生得到“西部开发助学工程”每人2万元的资助,大连市的贫困生可以申请借用额度为1000元至3000元的“寒窗基金”。沈阳市开通了扶困助学的小太阳网站,贫困生在报名时就进入了数据库,他们被高校录取后,招生办就把名单发到扶困助学办公室跟踪帮扶,入学前这个市的2000名贫困生都能拿到每人3000元的助学金。
据介绍,目前在全国普通高校中,经济困难学生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0%,人数约为240万左右。国家助学贷款自1999年开办以来至今年6月底,全国累计发放52亿元,资助贫困生83万人次,助学贷款已成为资助贫困生的主要措施之一。
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自1999年试点、2000年推行至今。2004年秋,国家又出台三项新举措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这三项举措包括:所有去艰苦地区和艰苦行业的学生贷款,本金和利息将由国家代偿;从今年开始,高校学费的10%由国家扣出,实行专款专用,以保证资助资金落实;国家还将对高校5%的特困生,实行每人每月150元的补助。这一项项新举措的推出就像冬天里的一把火,为贫困生点燃了希望。
信用,助学贷款的死结
然而,事情也不都如我们看到的那样美好。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29日下午在有关国家助学贷款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家助学贷款目前全国仍有8个省份没有“动作”,分别是海南、天津、黑龙江、内蒙古、青海、宁夏、甘肃、新疆。
按照目前高校贫困生的数量和比例,国家助学贷款如果搞得好,每年应该贷出160亿元左右,即使每年能够贷出100亿元,这项政策就算基本落实了。但从2000年到现在,才贷出了120多亿元。
统计显示,2004~2005学年,全国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总数为1350万人,其中,贫困家庭学生约263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19%,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约122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9%。
新政策以招标方式确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由中标银行独家承办助学贷款,由教育部门、财政厅发放风险补偿基金。较之以前的亮点是还贷时间长了、政府补贴多了、银行风险小了。理应达到提高大学生申请贷款的满足率,解决及时还贷和恶意欠贷的“瓶颈”问题。
但各商业银行对此反应并不积极。银行界指出,新政策并没有解决学生去向如何跟踪和学生信用体系是否具有约束力这两个根本问题。
银行界人士认为,此次助贷政策调整最大的,还属风险防范与补偿机制的建立。调整后的助学贷款政策规定,将建立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给予经办银行适当补偿。该资金由财政和普通高校各承担50%,每所高校承担的部分与该校毕业学生的还款情况挂钩。“但这并不意味着助学贷款就不存在风险。”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的一位业务员说,国家助学贷款不需要贷款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而放贷对象又从没办理过借贷业务,几乎没有信用记录可供查询,银行对其信用程度很难考证。
银行工作人员算了一笔账,假如有100万元的欠账出现,银行把风险基金设置为10%,那么,银行得到的补偿只有10万元,那只是杯水车薪,另外90万元只能作为坏账处理,虽说还贷期延长了2年,但对银行来说,只是账面上在这两年内没有出现不良贷款而已,风险依然存在。
权威部门统计,目前全国学生贷款逾期不还的比例已经远远高于其他类型的贷款。在全国很多所高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毕业生还贷违约问题,有些高校的违约率甚至超过了20%,涉及的贷款金额逐年增加,导致银行开始退却。而众多贫困大学生则重新陷入了严重的“经济危机”,“不让一个贫困生失学”,这句1999年国家助学贷款出台时教育部提出的口号,正在经受严峻的考验。
实现助学贷款运行机制的良性循环
对于银行和申请贷款的学生来说,个人信用似乎是一道绕不过的坎。在个人信用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现有的政策调整只能是救急,而不能治本。其实,提供助学贷款的商业银行所感受到的无奈和尴尬,绝不亚于在校贫困生们。众所周知,国家助学贷款是由国家指定的商业银行面向在校的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由政府给予全额贴息的个人信用贷款,目的是帮助普通高等学校的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以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助学贷款的政策性色彩很浓,而商业银行以追求利润最大化、风险最小化为目标,两者之间确实存在着不可避免的矛盾。
但我们欣喜地看到,国家开发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已介入到助学贷款中来,目前已在河南省发放1.9亿元国家助学贷款。这标志着河南高校经济困难学生从此可以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据开行有关负责人介绍,开行助学贷款新模式与以往商业银行的不同之处在于,变以前的“银行—学生”为“银行—省教育贷款管理中心—高校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学生”,着眼于风险控制,增加了省教育贷款管理中心这个管理平台和高校助学贷款管理中心这个操作平台,把与学生联系最直接的各高校作为信贷管理基础单位,可以有效避免原来商业银行对借款学生管理不到位的弊端,有利于信贷风险控制。同时,为了调动高校管理风险的积极性,开行创造性地提出建立奖励约束机制,把本应自己所得的违约补偿金拿出来,进行专户管理,当贷款违约额低于补偿金时,对教贷中心及高校予以奖励,当贷款违约数额高于补偿金时,不足部分由开行、教贷中心与高校按约定比例分担。从根本上解决了原来权责不对称的矛盾,高校既是助贷的受益者也是风险责任的承担者,受助学生既是助贷的扶助对象也是信用建设的载体。
从政府角度来讲,帮助贫困生上大学、顺利完成学业,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政府是否应在救助贫困生方面肩负起更多的责任,承担更多的贷款拖欠风险?在美国,如果学生违约没有归还贷款,或者由于死亡、疾病而无法还贷,州政府和联邦政府将向银行赔付95%的拖欠贷款。也就是说,美国商业银行发放的助学贷款,是由州政府负责担保的,而且由联邦政府“再担保”,现在美国四年制大学助学贷款的平均违约率仅为5.9%。和商业银行相比,政府在追讨违约欠款方面具备更多的优势,由政府出面给贫困生贷款做担保,承担拖欠风险,解除了商业银行的后顾之忧,更利于助学贷款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通过政府的财政性资金注入或支持方式来建立助学贷款体制,是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普遍做法和经验。助学贷款不是纯粹的商业性贷款,政府的积极参与和支持,既有利于让更多的贫困大学生享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同时也有利于对高等教育的发展方向进行有效的引导。
有学者指出,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尚未完成和个人信用制度尚未建立的情况下,无法完全照搬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助学贷款体系的运行模式。而且,在我国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完善的过程中,无法通过一次性的制度改革来完成整个体系的建设。因此,新的改革措施,必须能够突破现有的机制性障碍,既能够使国家助学贷款更高效地运转起来,又有利于推进个人信用制度的建设和发展,最终实现国家助学贷款运行机制的良性循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