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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连结险再现江湖 昔日退保风波是否会重演(2)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 09:15 东方早报

  新一代投连产品

  新型投连产品在产品设计和营销策略上有很大突破。仅以信诚运筹智选和惠选两款为例,前者是根据年龄设定最低保费几百元就可以,而后者则要求必须在1800元以上再根据年龄选择保障。其次,智选在第一年并没有设定账户值,而后者则在第一年将客户35%的保费划入投资账户。后者比前者更侧重于突出其兼备长期投资、储蓄和保险保障功能的特点。

  同时,新一代的产品也表现出更大的灵活性。与其他保险公司的投连产品相比,该保险产品设计了“额外投资”的选择。客户如果觉得该公司的收益可靠,可以在缴付首12个月保险费后另缴3万作为额外投资,该笔资金的95%将依据您所选择的投资账户类别,购入相应的投资单位,并存入保单账户中。同时,可以要求“部分提取”,即从保单账户中提取一部分现金,以应付长远计划支出或突如其来的资金需要。

  保户可按照个人经济状况和需求,根据公司规定增减保险费或增减保险金额,满足保户及其家庭的保障需求及财务计划。若客户遇上任何情况需要暂缓缴付保险费,只要当时的保单账户值足够支付保障费用及保单账户管理费,保单将自动进入保险费缓缴期,而客户无需提出申请便可继续享用各种保障。当客户希望结束保险费缓缴期并继续缴付保险费时,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但无需补缴在缓缴期内未付的保险费。

  投连险适合你吗?

  投连险产品本身并无所谓好坏,所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这里只有投连险适合不适合自己的问题。

  那么,投连产品到底适合什么人呢?汇丰银行的理财师说:“首先,此人必须有对寿险保障的需求。如果他(她)并不需要寿险,只是把投连险当作一种投资,那还不如选择基金———毕竟,保费中有一部分是用来弥补保险公司的赔付成本和经营成本,其投资表现很可能不如由专业并富有经验的基金公司所管理的各种基金。

  “那么,哪些人需要寿险呢?如果一个人是家里的主要经济支柱或者对他人负有抚养或赡养任务,又不希望家人或亲近的人在自己身后遭遇经济上的困难,就有必要以此人为被保险人购买寿险保障;当然,如果他(她)希望为亲人或自己喜欢的人留下一笔财产,也会有对寿险的需求。

  “其次,适合购买投连产品的人应该愿意分期支付固定金额的保费、希望获得证券投资收益、而且愿意并能够承担投资损失。很显然,相对于‘定额’的传统寿险而言,投连险更具投资风险,既投身于变化无常的证券市场中,就要做好蒙受损失的心理准备以及财力上的准备。投连险产品本身较为复杂,为了让客户了解产品的内涵,保险公司会编制产品说明书,而说明书中几乎毫无例外地要加入保单的现金价值及身故给付金说明,比如列出几张表格,写明在投资收益率为多少的情况下,第几年的保单价值如何。这种说明无非是一种预测,而预测往往只有参考性,现实情况大多会与之背离———说明书上写收益率10%,实际投资所获收益率有可能达到18%,也可能连5%都不到,而这中间的盈亏都是由保户来承担。

  “最后,但同样非常重要的一点是,选择投连险,应该是为了进行长期投资。购买投连险可以保持保险金的实际购买力、抵御通货膨胀对实际购买力之侵蚀的目的,但这是在长期里来讲的,在短期内证券市场的波动难以预料,收益率很可能不如人意,也有可能与通货膨胀率背道而驰;只有长期持有,投连险才更有可能彰显其好处———这里我们用的是‘有可能’这个词,因为投连险的这一优点在不够完善的证券市场未必能够实现,即使在足够长的时期内,投资账户的表现也未必能满足我们的要求。的确,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这中间充斥的不确定性让人难以把握,但同时也提供了更多的机会。无论如何,投连险的出现都扩大了理财可选工具的范围。”

    链接:什么是投连险?

  所谓投资连结保险,其正式名字是“变额寿险”。顾名思义,投连险最大的特点就是身故保险金和现金价值是可变的。

  经营投连险的保险公司需要单独设立投资账户,将保户缴纳的保费扣除经营成本和弥补当年赔付所需费用之后的余额(也就是传统寿险中被作为现金价值积累起来的部分)转入分离的投资账户,而保户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指定资金的投资方向,多数保险公司提供的投资途径有普通股票基金、债券基金以及其他基金等等。保单的现金价值和身故给付金就与投资账户的投资绩效直接挂钩。

  一般来讲,保单的死亡给付往往会规定一个最低的保证水平,而现金价值则是由投资账户中资产当时的市场价值所直接决定的,没有“保证”之说。

  作为一种新型的终身寿险产品,投连险具有一般终身寿险产品的全部特征:它首先是一种人寿保险产品,在被保险人身故时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而且无论被保险人在保单生效之后的何时死亡,只要死因不属于保单的除外责任范围,保险公司都会履行其支付义务,即提供所谓的“终身”保险保障。作为得到这种保障的代价,投保人需要支付相应保费。

  在终身寿险的场合,投保人可以选择一次性缴清(趸缴)全部保费,也可以分期缴纳,而每次缴纳的保费是相等的。也正是因为终身寿险收取水平保费,它可以累积起相当的现金价值,进而使其兼具保障与储蓄两种功能。由于一次性缴清全部保费所需的初始投入相对较大,而分期缴纳保费恰恰可以将高昂的趸缴保费在一个较长的期间内进行分摊。

  但分期缴纳实际上是同保险的实际成本有所背离的。人在一年当中不幸身故的可能性会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上升,而且上升的速度会越来越快,所以,对不同年龄的被保险人而言,以身故作为给付前提的人寿保险的成本必然是不同的,越是高龄的被保险人,需要缴纳的保费也就越高。如果收取水平保费,保单早期所缴纳的保费必然会高于保单的实际成本(在后期,水平保费则会低于实际成本),高出来的这一部分便累积起来,成为保单的“现金价值”。

  当然,在趸缴保费的情形下,投保人缴纳的初期保费大大高于当期的保险成本,现金价值积累得更快,初期的现金价值也越高。正是因为现金价值是由投保人所缴纳的多余保费积累起来的,所以这部分资金从本质上来讲是属于投保人自己的,于是在退保时保险公司应该向保户返还保单当时已经积累起来的现金价值。这就使得人寿保险具有了储蓄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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