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业务:开启商业银行发展新路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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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31日 10:20 金时网·金融时报 | |||||||||
记者 韩雪萌 中国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将进入新阶段,并将给商业银行自身发展带来新的路径选择。近一个月来,在银监会的推动下,市场上这种气息越来越浓烈。 为一个新成立的部门单独召开新闻发布会,还是件新鲜事。10月28日,北京。这一天
在半个小时的新闻发布会后,银监会有关部门、各银监局分管局长,以及主要商业银行分管行长等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由银监会主办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高级培训班”,在这个培训班上,香港金融管理局、花旗银行、汇丰银行的有关专家介绍了理财业务发展与监管的有关情况。 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成立后,完成的第一件事就是正式公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并配套下发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允许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并在11月1日开始实施。可见,28日的培训班与新闻发布会都可看做是为其烘托的一个前奏。 根据该管理办法,商业银行可以推出保证收益理财计划、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等产品,其中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及具有保证收益性质的新的投资性产品需要向银监会报批,其它产品只需向银监会报备。 在进入世贸组织后过渡期的最后时期,金融的开放已成定势。如果不鼓励商业银行抓住有限的时间开展新业务创新,将来金融开放很难与外资银行竞争。愈是新东西愈是机遇与风险共存,银监会对此也是心知肚明,单独成立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就是专司此事。鼓励创新的同时又不摒弃监管,从制度到机构设置上,对原有的空白进行了补充。 显然,在推进创新业务时,银监会并未忘记自己监管者的身份,而是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培育与防险并举”的原则。 在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高级培训班上,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在主题演讲中,不仅向参加的商业银行分管行长等高级管理人员强调了在发展理财业务过程中,要把握好五个环节的管理和风险控制,也同时向银监会有关部门、各银监局分管局长,提出了监管部门对理财业务的监管要求:即“严格规范、积极鼓励、密切关注、及时纠正”。 根据这个原则,监管部门应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检查督促商业银行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管理部门,配备必要的专业人员,审慎审批保证收益理财产品或计划的销售;对于风险管理能力较强的商业银行,积极鼓励进行金融产品创新,大力促进商业银行发展各具特色的理财业务;做好理财业务监管的基础性工作,尤其是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及时与商业银行沟通情况,密切关注理财业务的发展变化情况,及早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对于部分商业银行违规开展理财业务、扰乱理财业务市场秩序的行为,要及时纠正。 无疑,在银监会的大力推动下,今后理财业务将进一步成为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的亮点。而理财业务的进一步放开,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在有助于银行提高核心竞争力、促进银行业务转型的同时,也将进一步深刻影响到中国金融的综合经营发展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