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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个人破产申请数量猛增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8日 00:01 北京现代商报

  据新华社电

  美国国会于今年4月对破产法进行了自1978年以来的最大一次修订,总统布什随即签署了这一修正案。美国当地时间10月17日,这一修正案开始生效。

  修正案有关个人申请破产的规定比原来更为严格。该法案生效后,原本可以借助破
产消除所欠债务的部分债务人可能不再具备这样做的资格。正因如此,随着修正案生效日期的临近,美国个人破产申请数量猛增。

  据报道,在9月份的头两个星期里,美国日均破产申请数量超过了9000份,比去年的日均数量增加大约50%。

  修正案设立了一个衡量债务人偿还能力的标准,并规定资产或收入达不到这个标准的债务人,仍然可以根据破产法第7章申请破产。第7章规定,如果得到法官的批准,债务人在向法庭交出部分个人资产之后可以将全部所欠债务一笔勾销。

  但是,那些收入超过所在州的中间收入水平、在支付固定债务和开支之后还能每月剩余至少100美元的债务人,则必须根据破产法第13章申请破产。根据这一章规定,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必须依据法官指定的偿还计划偿还所欠债务。

  这一新的标准将使更多的债务人只能根据第13章申请破产。据美国破产研究所估计,目前每年在破产法庭通过“牺牲”部分资产换取全部债务免除的债务人中,将有3万到21万人在修正案生效后失去这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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