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储银行如何用好网点资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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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09日 01:01 中华工商时报 | |||||||||
本报记者徐思佳 发展小额信贷成为现实选择 有消息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将于近日挂牌成立。
香港文汇报报道称,国家有关部门官员在一个研讨会上指出,邮政储蓄银行主要从事对个人的存贷款、保险及其他特殊业务,不能经营对企业的贷款业务。国家将制定完善的法规来规范邮政储蓄银行的一切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将对其实行监控、监管和监督。 千呼万唤始出来 事实上,在199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央行首次提出通过组建邮政储蓄银行来解决转存政策所带来的各类问题。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该方案最终被搁浅。到了1999年,国务院和人民银行明确批复表示同意邮政储蓄银行成立,只等挂牌。但涉及的方方面面利益错综复杂,这一改革模式一直没有下文。 业内人士分析,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成立面临两难———国家邮政总局依靠邮政储蓄生存,如果邮政储蓄独立,国家邮政总局将面临巨额亏损;同时,邮政储蓄又是依托国家邮政总局的网点而生存,虽然邮政储蓄能够实现盈利,可一旦从国家邮政总局独立出来,将不能利用邮政网点,这将会相应地增加邮政储蓄的运营成本,新成立的邮政储蓄银行必将面临亏损。 进入2005年,中国的金融体制改革步入了攻坚阶段。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银监会2005年工作会议上表示,银监会今年将根据国务院关于邮政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同步推出邮政储蓄改革,组建邮政储蓄银行,并将其依法纳入银行监管体系。 2005年9月下旬,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出席全国邮政局长座谈会时进一步指出,要加快并做好邮政储蓄银行的组建工作。 与此同时,国家邮政总局局长刘安东在全国邮政局长座谈会时也强调指出,7月20日国务院出台的《邮政体制改革方案》的核心是“一分开、两改革、四项措施”,其中“两改革”就是就是改革邮政主业,改革邮政储蓄,成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控股。并表示,按照国务院邮政体制改革的总体安排和部署,邮政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前期准备工作,为改革的顺利启动奠 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 不论从国家邮政总局还是银行监管系统传出的种种信息都在表明,邮政储蓄银行化的步伐正在加速,期待已久的邮政储蓄银行正呼之欲出。 起步小额信贷 国家邮政总局在9月刚召开的全国邮政局长座谈会上首次公布国务院《邮政体制改革方案》的实施计划,给未来的邮政储蓄银行定下了基调即邮政储蓄银行将定位为特殊商业银行,从发放小额贷款业务做起。 据有关数据统计,到2004年6月末,邮政储汇局存款余额突破1万亿元,居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及中国银行之后,列第5位。 而由于邮政储蓄只存不贷的制度安排,使得邮政储蓄从农村吸纳了大量资金但又缺乏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贷款机制,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这一点早已被多方诟病。 进入2005年,中央有关文件中明确提出,要“采取有效办法,引导县及县以下吸收的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并要求由人民银行牵头,会同财政部、银监会、邮政总局等部门提出实施意见。 此前,即在央行按照金融机构准备金存款利率计付利息,规定迫使邮政储蓄改变过去多年奉行的“只存不贷吃利差”的经营模式后,考虑到邮政储蓄的实际情况,邮储资金陆续被允许进入三个领域:银行间债券市场、与商业银行办理协议存款、购买商业银行转让的资产。截至2004年6月,已经有1700亿邮储自主运用资金投入到金融市场当中,资金主要用于对政策性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国内商业银行的协议存款,国债和金融债的承销,以及银行间债券交易。尽管如此,仍有剩下的8000亿以上的储蓄资金投向的问题摆在监管者面前。 在这种背景下,发展小额信贷成为比较现实的选择:一是能够引导县及县以下吸收的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二是能够产生现实收益。 据了解,最近北京邮政系统已经开始从储汇局选拔人员进行贷款业务培训。不仅仅是在北京地区,对邮储人员的培训,也开始在各地进行。一位接近国家邮政储汇局的人士告诉记者,在总局层面,国家邮政储汇局早已经收集了各种小额信贷方面的理论知识和案例,并且已经派出人员参加国内外各种有关小额信贷的研讨会、培训。这些培训显然服务 于邮政储蓄的转型。 邮储银行在国外 据悉,现下中国邮政储蓄系统拥有3.15万家分支机构和2.5亿储户,规模仅次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农业银行,位居第五。3万多家邮政网点使中国邮政储汇局拥有了中国最大的汇兑业务,及遍布城乡的上万亿元存款余额,邮政储汇局每年可获利数百亿元。对于依托邮政网络而开展金融业务的中国邮政储汇局来说,“网”的意义非同小可。 同样,欧洲邮政储蓄等金融业务的形成从一开始就是充分利用邮政网络优势,建立有效的金融产品营销体系。在中国邮政系统的分拆、改革中,如何分配、使用有效的利用这一“网点财富”,或许可以从国外邮政储蓄发展模式中获得借鉴。 以荷兰邮政银行的改革为例。1968年,荷兰邮政银行与邮政部门分离后,双方仍然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邮政银行继续租用邮政机构的网点办理金融业务。1993年以后,双方为了进一步加强合作,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组建了一家各占50%股份的合资公司,双方共同建设、管理、拥有和使用网点。 荷兰邮政在上世纪80年代公司化改革过程中,一度由于一些地区邮政网点收入低于成本支出,使荷兰全国原有的2600个邮政网点减少到2200个。但后来,邮政部门采取联营方式来发展网点业务,把邮政网点逐步改造成综合的连锁经营零售网点。随着网点收入的增加,原来关闭的网点又逐步得到恢复。荷兰邮政部门与邮政银行成立合资的零售网点经营公司后,使邮政零售网点的发展更具特色。双方成立的合资公司,实际上是一家投资物业管理公司,原有的网点和新建的网点都作为该公司的物业进行管理和经营。邮政和银行都是网点的用户,各项业务在网点推出时,都要进行严格的核算,并按规定标准向网点经营公司支付费用。 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建设、使用网点的办法,荷兰的邮政改革不仅解决了网点之争,同时,通过联营将邮政网点逐步改造成综合连锁经营零售网点的做法,也较大限度的挖掘了网点业务带来的效益。 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曾表示,邮政储蓄目前已发展成为我国一支重要的金融力量,有连接我国城乡的最大金融网。那么,在我国邮政行业的改革中,如何利用整合这一宝贵的网点资源,也将是中国邮政未来发展的重中之重。(9C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