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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理财业务将殊途同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 10:32 经济视点报

  从5月25日中国银监会政策法规部起草《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至今,已近3个月。目前,反馈意见的统计和文件的修改已进入最后阶段。有关专家表示,随着修改工作的结束,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全国统一标准即将出台。

  □经济视点报见习记者 王若谷

  修改工作紧锣密鼓

  “目前,我们正在抓紧时间研究和总结各方面反馈回来的信息,对两个文件进行最后的修改。估计一段时期内,我们会向上级报告正式结果。之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就可以正式推出了。”中国银监会政策法规部征询意见的负责人崔明峰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也就是说,全国各大银行在一段时期后,就不得不根据这两个正式文件,规范自身的个人理财业务。

  5月25日,中国银监会政策法规部起草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崔明峰表示,公开征求意见之后,不单银行业迅速反馈意见,其他各行各业都有相当数量的意见回馈到银监会政策法规部。至于这些意见反映了哪些内容,将会就此作出如何修改,崔明峰表示目前统计和修改工作正在进行中,不便透露。

  缘起不规范理财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一直以来都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不同银行各有各的“绝活儿”和“法宝”。这使得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如百花齐放,给客户带来了极大的选择余地。然而,今年5月份,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的出台,预示着将有一个全国统一的标准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统一监管。这也意味着商业银行必须规范自身个人理财业务,甚至以流失大量客户为代价。

  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中,银监会的目的十分明了:在借鉴境外商业银行和监管机构对理财业务的管理和监管经验的基础上,意图规范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与管理,提高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水平。

  去年以来,银行个人理财市场开始显山露水,部分商业银行人民币理财业务迅速发展,获利良多。于是,各大商业银行纷纷推出自己的理财产品,一时间似乎开拓各种理财业务成为我国商业银行加快金融创新、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的显著标志。但随着竞争的逐渐激烈,部分银行通过承诺高收益或者保底的做法来吸引客户,甚至出现变相高息揽储的行为。相当一部分商业银行由此陷入盲目的无序竞争之中,又由于缺乏相应的理财和管理经验,市场的风险隐患暗中逐渐增加。

  焦点所在

  5月份,中国银监会政策法规部起草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一亮相,业界就响起不同声音。

  其中,最为各方关注的焦点之一是《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第37条对不同投资产品或理财计划的销售起点的重新确认:“保证收益理财计划的起点金额,人民币应在5万元以上。”这意味着,一旦这部法规正式实施,目前流行的各类人民币、外币理财产品的认购起点将被抬高至5万元,理财投资者必须拥有一定的财力才能享受理财服务。而目前,各大银行所推出的个人理财产品的起点金额,几乎找不到能达到这个标准的产品。

  郑州某银行私人业务部一位人士表示,目前,在郑州个人理财市场上,确实几乎没有能符合这条标准的产品。但她认为,她所在的银行,其个人理财产品本来走的就是中高端路线。其大部分客户的开户金额已超过5万元。再者,“我们银行的理财产品本来就占据了相当的市场份额,如果说这条规定正式推行实施的话,我们的确会流失一部分客户,但其他银行流失的会更多。我们没什么好怕的。”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金融界资深人士告诉记者,此前某银行滚动发售的各计划认购起点最低是1000元。5万元以下的投资者约占总数的60%,并且5万元以下的平均投资额度仅为2万元。如果将5万元作为投资“分水岭”,势必会对客户群产生影响。同时他表示,郑州的户均存款与北京、上海等很多城市相比有很大差距,如果采取“一刀切”的办法,对郑州的投资者来说不太公平。

  另一位业内人士分析,银行理财产品原先门槛低、收益高、无风险,不但严重冲击传统储蓄,而且产品形式单一,将所有客户都“入我彀中”。现在银监会抬高理财产品的门槛,表面上看使理财产品吸引力大减,实则是鼓励商业银行对客户进行必要的分层,根据客户不同的经济状况、风险承受能力,开发出更多的个性化理财产品,同时完善资金流动性,降低银行自身的经营风险。

  另一个引人注目之处在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首次正式提出了私人银行的概念——商业银行与特定客户在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有关投资和资产管理合同……代理客户进行有关投资和资产管理操作的综合委托投资服务。而之前,任何一家银行的理财顾问只能对客户提建议、出方案,不能像境外那样代客“操刀”。

  对于代客理财可能走向前台,那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金融界资深人士表示,银监会鼓励各商业银行发展私人银行服务,细分客户群。这预示着理财产品的个性化趋势。此举既给客户提供了更完善的银行服务,也是对国内银行理财服务加快与国外接轨的要求。2006年12月,银行业将对外资放开,而完善的“私人银行”业务正是外资银行的一大长处。目前,中资银行的“热身”是理所当然的。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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