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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 正向我们走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 16:08 《理财》

  刘 吉

  并购已成为一个不可阻挡的历史浪潮,并购对中国企业的改革起到了很大的推进作用。但发挥并购的优势是需要条件的,如果条件不够,整合不好,就可能适得其反。对中国的企业来说,并购还是一个新思路,有很多不明确、不明白的地方,相关法制还不健全,暴露的问题很多。但这一切都需要我们认真地思考和研究。

  从20世纪初开始,世界已经有了五次并购高潮,现在正是第五次并购的高潮期。这次并购高潮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

  第一,并购进展迅速。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整个跨国并购的平均增长速度是30.2%,超过了全球直接投资的增长速度。

  第二,并购规模巨大。很多并购企业的规模都超过了一些国家和地区当年的GDP。如2001年美国在线的并购,金额达到了16800亿美元,而当年香港的GDP是1600亿美元。

  第三,从跨国公司的并购中产生了一种新的企业形式,即全球性企业。很多跨国公司通过并购变成了一个全球性的公司,全球性公司的本质是,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有效的配置。因为它代表了一种最先进的生产方式,所以也就具有了最先进的生产力,成为一个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人类进入经济全球化的最根本标志是全球性企业的诞生,并购的最大特点就是造就了全球性企业,成就了经济全球化。

  第四,全球并购的高峰正在流向中国。中国是21世纪世界经济的火车头,因此不管我们喜欢还是不喜欢,愿意还是不愿意,主动还是被动,积极还是消极,如果想从经济全球化中谋取利益,不被边缘化,就必须卷入这场并购浪潮。所以,与其被动卷入,还不如主动投入。

  并购为发展导航

  2004年,我国引进外资560多亿美元。投资者都是一些全球性公司或者跨国公司,投资的方式大多是通过显性或者隐性并购来进行的,而并购的结果就是给我们带来了资本、技术、管理和国际市场。可以说,改革开放成绩的取得,并购起了相当大的作用。

  中国加入WTO之后,民营企业要想走向世界,就应先通过并购来形成中国企业的航空母舰,这样才能进入世界经济的海洋。

  跨国并购能使中国企业与世界巨头们同行,这样便于成就中国自己的全球性企业。从这一点来看,跨国并购在中国这场伟大的改革和民族复兴过程中,具有巨大的推进作用。

  如此,中国企业应该欢迎并且积极参与并购。虽然,对中国企业来说,并购还是一个新思路,有很多不明确、不明白的地方,相关法制还不健全,暴露的问题很多。但这一切都需要我们认真地思考和研究。

  并购是一把双刃剑

  并购是需要条件的,如果条件不够,并购的结果就可能适得其反。

  国外一项调查研究表明,并购之后企业运营失败的占35%左右,不太成功的占40%,真正成功的只占17%。因此,如何实施有效并购,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重大课题。

  值得重视的是,全球性公司所表现出来的另一面,就是它正在影响着国家的经济安全。它在本质上反对国家的干预,或者说,它对民族的主权具有巨大的冲击。全球性公司凭借技术、金融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不断地给发展中国家的弱势民族工业带来竞争压力。

  由于全球性公司掌握了全球资源,因此,它可以及时地规避风险,把风险留给所在国家和地区。

  同样,全球性并购也正在影响着中国的经济安全,一些全球性跨国公司,已经在中国的许多行业中间形成了隐性的或者是显性的垄断地位。如美国的微软公司已经占据中国电脑操作系统市场的95%以上;柯达在中国的感光材料市场已占50%以上。跨国公司的产品已经占据中国市场的三分之一,这还仅仅是显性的。全球性公司有很多子公司,虽然在并购时是用子公司的名义,但实际上内部还是被他们垄断了。

  重要的是,跨国公司在许多方面还影响着我国的重大经济信息,如四大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几乎垄断了我国海外上市企业的全部审计业务,而这些行业又往往是我国的关键行业,如能源、金融等。经过审计,这些机构就可以获得我国关键行业的重要信息,从而很难保证国家的一些重要机密不被外泄。

  此外,我国很多地方还把水、电、气、通讯等重要基础设施让国外公司出资建设,这使得国家的安全防御系统在很多地方名存实亡。因此,在面对并购这把锋利的双刃剑时,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既要趋利,更要避害。已经有很多先进的国家在法律上提出了《反垄断法》,并设立专门机构来进行防范。

  所以,我们应该尽快改变当前对跨国并购完全敞开、完全效仿的局面,拿出符合中国国情的方案来。

  政府应服务并购

  第一,赶快制定以《反垄断法》为主体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使跨国并购能够有一个完整的法律基础。

  第二,设立跨国并购的审批机构(像美国的外国投资委员会等),对影响国家经济安全的跨国并购给予必要的限制。联想在去年并购IBM的PC业务时,美国就进行了审议。因此,应尽快学习这些发达国家如何审议跨国并购的做法。

  第三,建立跨国公司并购保障体系。这样可以促进和保障中国企业向海外投资及并购的利益。

  第四,充分发挥国内投资银行、中介机构的作用,凡国内投资银行、中介机构可以做的,应该让他们先做,并且让他们投入到跨国并购的浪潮中,成为跨国并购浪潮中的弄潮儿。

  在此基础上,应加快建立为企业并购提供服务的民间机构,及时了解和长期追踪国内外企业的并购动向,为我国企业的合法并购和并购安全提供全面资讯。这样,我国的企业并购就能够上升到一个新的历史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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