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资将掀新一轮文化产业投资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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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 02:57 东方早报 | |||||||||
非公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的大门已经开启。新华社昨天受权发布了《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该文件不仅鼓励非公资本进入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等领域,并可参股部分国有文化企业;颇为火热的数字电视产业也对非公经济放开,民资将可建设和经营有线电视接入网,不过持股比例被限定在49%以内。 业内人士认为,这将促使民资掀起新一轮“文化产业投资热”,民资今后有望在更
在这份文件中,非公资本被明确鼓励进入演出场所、博物馆和展览馆、电影电视剧制作发行等众多文化产业领域,并可参与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等国有企业的改制,实现控股。非公有资本被鼓励进入电影电视剧制作发行领域史训锋早报资料 但出版物印刷、发行,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的节目制作,电影制作发行放映等都必须由国有资本持股51%以上。非公有资本还可建设和经营有线电视接入网,不过只可控股从事有线电视接入网社区部分业务的企业。 近10年来,民营文化企业的发展轰轰烈烈。浙江民营资本横店集团自2003年底先后参股多家院线,并拟将自身影视娱乐产业上市;而保利华亿与海南电视台的合作也被业界津津乐道,这被视为民营资本介入国有电视台节目制作与广告经营的首个重要案例。 根据有关数据,目前在国家文化部门管理的文化产业中,非公有制经济所创造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已经占到全部文化产业增加值的一半以上,就业人数占到2/3。文化产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正在逐年上升,有关人士认为,这块市场蕴藏的巨大商机将吸引更多资本的介入。 但在很多地区,非公经济要想进入文化产业不仅要迈过“高门槛”,还要付出“高成本”。一位民营书店老板曾向记者感叹,在这行业做“十分不易”,不仅有来自市场的压力,他们也很难进入“官方”的视野。 而如今,他们将在项目审批、融资等多方面与国有企业享受同样待遇。据悉,国家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还将据此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做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 不过,电台、电视台、出版社等投资经营权仍由国有资本牢牢抓在手中,并成为非公资本的“禁区”。它们还不得经营报刊版面、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时段栏目,从事书报刊、影视片、音像制品成品等文化产品进口业务。 一位不愿具名人士对记者表示,通知发布之后,相关部门仍需耗费一段时间清理和修订与此有抵触的相关规定。而就目前而言,一些体制性障碍难以在短时间内逾越。民营资本要真正大举进军文化产业领域,还需要耐心等待。 作者:早报记者 严丹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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