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非法集资大案要案频发,形势不容乐观,作为典型的涉众型违法犯罪,扰乱了国家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虽然老百姓的保护意识已经很强,但也有可能在不经意间卷入非法集资事件。其实非法集资有几种固有的常见手段,本刊特别设置系列报道,为您揭示常见的非法集资案例。
投资者最看重的就是收益率,而非法集资者也正是抓住投资者的这一心理,设置骗局,所以当有人向你兜售高收益率产品时,千万不要一时头脑发热。
手段: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为吸引公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许诺给予集资参与者远高于正规投资回报的利息分红。为骗取更多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因资金链无法维系,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案例:2011年12月,青岛齐能化工有限公司(前身为青岛东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刘迪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公司总经理刘迪等20余名涉案人员被抓获。
刘迪等人自2007年以来,以青岛齐能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天津鑫汇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青岛万家石化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为平台,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公司上市及投资石化、商城等项目为名,在省内青岛、淄博、东营、潍坊等市设立分公司或委托代理人,以3%-9%或以上的月息(分红)为诱饵,通过开推介会、熟人之间口头宣传等方式,面向社会大肆吸收公众资金累计数额达数十亿元。
商报点评:“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儿”,按照常理,超过2%以上的月息就可以算高息,而案例中以3%-9%的月息已经是高得吓人。投资者之所以上当受骗,主要还是被高额回报所诱惑。据了解,这类非法集资案件,一般犯罪嫌疑人会让参与集资者吃1-2个月甜头,等投资者完全信任后,卷钱跑路或者难以偿清。
北京商报记者 闫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