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内容 | 具体情况 |
保险对象及保险手续 | 保险对象为乘坐火车的旅客→手续由铁路部门办理,不发保险凭证。 |
缴纳多少保费 | 保险费按基本票价百分之二收→由路局核算代收汇缴保险公司。 |
保险期限 | 自车站验票进站开始→到达旅程终点缴销车票出站时为止。 |
收费依据 | 由铁道部自行收取保费和支配。 |
不赔偿情况 | 1.疾病、自杀、斗殴或犯罪行为而致死亡或伤害的。 2.失踪者(因车辆失事或意外事故而致,不在此限,应予给法付)。 3.因无票爬车、跳车而致死亡或伤害者。 4.有诈欺行为企图骗领保险金或医疗津贴的。 |
举例算账:Z18次(长沙—北京),车票价格:506元(软卧上),保险费用:506元×2%=10元,明年元旦起铁路强制保险被取消后,旅客搭乘该趟车次将不用再支付这笔10元的保险费。
从明年起,铁路交通事故伤亡赔偿限额不再只有15万元。同时,火车票中包含的票价2%的保险费用也将剔除,乘客不再被要求强制购买“铁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
铁路强制保险从明年起将退出历史舞台,在新政尚未出台前,出行者还应通过商业交通意外保险来堵住风险漏洞。各家保险公司基本上都有此类产品推出,所以出行者在投保时,选择面很广。
“在交通事故的赔偿中,同命同价的原则一直没得到落实。”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称,不论是乘坐飞机,还是火车、轮船、汽车,出了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理应一致,但实际上一直做不到。
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的费率是市场平均水平的17倍。0.2元的费率是按照一年的保期来算,而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只保障十几个小时,如果以最低1个月保险期折算,则2万保额的实际保费只要0.8元。
铁道部公开的历年财务数据显示,2001年至2010年的客运收入累计约为7580亿元,按2%计算,即使仅仅是近10年间,铁道部“代收”人身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的金额约为150亿元。
五教授认为:《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既非法律、又非行政法规, 只属于部门规章,其强制要求铁路旅客投保意外伤害保险的规定与现行保险法规定存在明显冲突,应当视为无效规定。
北京站售票大厅的小东厅,一台红色的中国人保保险自助销售服务机赫然和绿色的网络取票机并排而立,旅客可以自行操作购买其推出的交通类畅行无忧卡的保险。
郝演苏认为,目前市场上商业保险种类很多,完全可以让乘客自主购买,这也是众多保险公司的愿景。铁路强制保险的废止,意味着每年拥有18.6亿人次承运量的铁路保险市场向商业保险公司打开了大门。
有保险公司人士透露,目前铁道部正在与各保险公司接洽,为下一步如何提升旅客保障水平做前期准备工作。“铁路货运险、铁路承运人责任险、铁路旅客意外伤害险这三个险种向市场化发展将是大势所趋”。
在对于铁路运输风险及其伤害尚缺乏足够认识的情况下,铁路旅客的投保意识相对薄弱。强制保险取消后,铁路保险服务应引入专业的保险主体参与市场竞争。铁路构建市场化保险体系的关键是多个主体参与,为旅客提供多种类型产品,保障旅客的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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