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继演员董洁和潘粤明分手后,王石婚变的消息又在坊间疯传。连带着各种传闻,婚姻保险也火了一把。一些保险代理人以“用保险捍卫婚姻”的名义推销起了婚姻保险,其中,某公司推的一款婚姻保险更被网友冠名为“防小三险”,博得了众多眼球。[评论]
被保险人:18周岁(含)-55周岁(含); 投保人: 18周岁(含)-60周岁(含)
50年
1、婚姻庆贺金:保险缴费五年后,被保险人如果仍生存,已缴五年保费将进入投资功能的万能险账户,并不直接返还到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手中。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如果被保险的消费者五年内发生不测,保险公司将返款已缴纳保费和5%的利息,以及另一款附加险的账户价值(在保险合同没满期的情况下,账户价值多是小于缴纳的保费);如果合同满五年后发生不测,保险公司将返还所交保费的1%,以及另一款附加险的账户价值。
3、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如果投保人发生身故,或将获得两倍的保险金赔付;如果已经年满66周岁,保险公司将不予赔付。
保费只能老公来埋单————保单受益人多为妻子————离婚后老婆享至少享六成利益
只能由丈夫作为投保人,妻子作为被保险人。在保单签订之初,夫妻双方约定好保单的权益划分比例,分为60%、80%、100%三个档次,是妻子在退保、减保、部分领取时获得的权益份额,丈夫相应获得剩余的部分。
要求只有女性才能作为被保险人,相关生存利益也全部归属女性,万一婚变导致退保,退保金不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而只能归属女性。这一设计正好吻合了新《婚姻法》出台后人们的心理预期。
“真爱永恒”和“牵手一生”将保险利益与婚龄挂钩,夫妻互保,设置金婚保险金、银婚保险金,金额高达有效保额的99.9%,均默认太太为生存保险金受益人。
实际上,婚姻险在国内并不是一个新事物,历来保险业界对其的质疑还不少。各家保险公司的婚姻保险大多是噱头,并不是真正的婚姻保险,多半是由分红险、万能险和健康险等产品组合而成的,其实质与传统的保险产品并没有多少创新。
不过,也有理财专家指出,目前推的婚姻险对于弱势一方的女性来讲并非完全没用,由于一些产品规定退保金归属女性,因此女性即使不能靠买保险保住婚姻,但却可用来保住财富。
先“假定夫妻离异收场”,否则要倒贴给保险金,婚姻维持得越长久,便能按规定获得越多的保险“赔偿”。
部分保险公司推出过概念类似的“爱情婚姻保险”,但实际上大多是一份夫妻捆绑的综合保险计划,保险范围包括意外或疾病身故金、意外伤残保障等,而无法真的保障婚姻,或对离婚损失作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