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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11月5日,都邦分三笔向该帐户转入15000万元,每笔均为5000万元,备注为“购房款”;次日,441帐户中的19000万元被分两笔(每笔9500万元)转往北京荣盛达置业有限公司,作为第一期购房款。
此时441帐户余额为315万元,为按约定支付了首期中介佣金款项。一期房款支付到此结束,表面并无异样。
11月22日,441帐户再度收到了来自都邦的四笔转帐记录,分别为1000万元、2000万元、415万元和15700万元,合计19115万元,备注为“购房款二期”或“购房款”。
但蹊跷的是,这些钱却未如一期房款那样,次日被转往业主方,而在接下来的几天中有了新的去处。
11月26日,441帐户中的1000万元被北京长安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长安投资”)以“委托收款”转走,2415万元被电汇往吉林市博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吉林博智”);11月27日,441帐户又向北京森琳绿洲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森琳绿洲实业”)和北京蓝景圣诺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蓝景圣诺尔能源”)各转出7850万元。
至此,11月22日进入441帐户的19115万元,已完全被四家非荣盛大厦业主方的企业分配完毕。
直到5个月之后的2008年4月29日,一家名为弘富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弘富实业”)的企业分三笔向441帐户汇入15700万元(分别为3000万元、4000万元和8700万元)。在当日和6月16日,441帐户向荣盛达置业分两次(分别为7000万元和8700万元),以电汇和转支的形式支付了二期的楼款。
据记者调查,长安投资乃荣盛达置业控股股东,11月26日的“委托收款”或可理解。
但另一宗款项轮回则颇为蹊跷——11月27日森琳绿洲实业和蓝景圣诺尔能源将15700万元转走,而到次年4月29日却由弘富实业将15700万元的款项转回该帐户。
而11月28日,都邦股东吉林金都集团的关联企业金都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却收到北京森琳绿洲实业转入的3500万元。
5个月间,15700万元巨款如何漂出、漂往何处,接受记者访问的多位都邦现任及离职高管均表示不知情。
2415万来龙去脉
11月26日441帐户转出的资金中,有2415万元被转往吉林博智。后者是都邦推行员工投资权益计划而成立的5家员工持股公司之一(本报10月7日9版曾予报道)。
5家员工持股公司中,吉林博智是唯一发生增资的。其在2007年7月5日完成首次注册的11500万元验资后,于当年10月10日增资8050万元,注册资本达19550万元。
但441帐户转出资金的背后,却隐藏了员工持股公司之间的又一场资本腾挪。
按2008年9月19日都邦监事会向中国保监会递交的《关于对公司财务等相关问题检查的报告》,吉林博智增资时,其实际汇集的增资款只有5277.925万元,尚有2772.075万元缺口;相同情况的还有北京中豪群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9月14日验资注册,注册资本1.15亿元),其实际汇集的集资款只有8109.915万元,与注册资金有3390.085万元的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