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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买保险不死不残不给赔 3年维权仍未获解决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9日 13:53 沈阳晚报
专家提醒:市民投保别听“一面之词” 60岁的市民龚大爷花了近万元保费为自己买一份保险,没想到两年后自己心梗发作,经过医生紧急抢救才逃过“鬼门关”,当他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保户不符合理赔条件而拒绝赔偿。这其中到底有什么内情呢? 投保容易索赔难 市民: 这保险咋不“保险”呢? 龚大爷说,2002年1月份,邻居邵女士在沈城一家保险公司做业务员,她热情向他推荐一款“投资连结险”,说这个保险不但比银行存款收益高,而且保户有病的话,保险公司还给赔,有“投资+保障”双重功能。龚大爷当时已经60岁,被业务员说动了心,于是交纳了2460元保费,以后又续保,共交了9900元左右保费。2004年2月18日,他突然患“急性心肌梗塞”被送进医院抢救,花了3万多元才保住了性命,出院后每月还要支付1000多元的医药费。由于手头拮据,龚大爷无钱续交保费,找保险公司协商,保险公司说,按照合同保险责任规定不能赔偿。假如龚大爷不续保,就只能按保费50%退还,他只能拿到5000元左右。 “当初说得天花乱坠,真出事一推了之。这保险公司也太忽悠人了!”龚大爷从此走上漫长维权之路。3年多时间里,他曾经数次找过保险公司总部,还专门去北京,到中国保监会投诉,辽宁省保监局也关注此事,至今双方仍未达成调解。 公司: 身故、全残才给赔 6月18日上午,记者联系了这家保险公司,该公司新闻发言人了解情况后答复说,这款“投资连结险”保险产品有明确的保险责任,被保险人身故、全残可以获得赔偿。60岁的人保单周年日前因疾病导致失能,可以豁免保费。被保险人虽然患了心梗,但经过治疗后没有达到保险责任的范围。况且保户2004年62岁,已经超过豁免期限,因多年未续保,他的保险合同目前已经失效。在保监局协调下,目前公司只能退给他10900元。龚大爷说:“10900元只是我的账户钱,我这几年东奔西走,保险公司多少也要给点赔偿,13000元左右我能接受。” 按照保险公司说法,假如龚大爷因心梗身故或全残,倒可以获得赔偿,目前他还可以到处走动,不符合理赔标准,因此不能获得赔偿。龚大爷说:“我投保当年就已经60岁了,豁免条款对我当时就失效了,业务员为什么不明确告诉我?这不是欺诈吗?我要打官司讨回公道!” 保险公司人员最后告诉记者,旧的“投资连结险”保险产品三四年前就已经停售了,向龚大爷推销保险的业务员后来也被“处理”。 保监局: 市民理财注意防范风险 6月18日下午,记者联系了辽宁省保监局。于先生说,他们会对此事展开调查,假如保险公司的确存在误导客户投保的情况,他们将警告或处罚保险公司。“投资连结险”本来是一款“投资+保障”双重功能的产品,它的保障功能很低,投资功能也和保险公司经营有关,并不承诺高收益。实际上这款产品并不十分适合龚大爷,他应该购买那种保障功能高一些的保险产品。市民在投保时不能偏听业务员一面之词,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才能防范理财风险。 本报记者 张建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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