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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风险加剧 上市公司今年集中投保董责险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9日 03:2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国内监管环境日趋严格,诉讼风险不断加剧,在此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国内上市公司开始通过“上保险”来规避高管责任风险。这从近期上市公司发布的公告中便可窥一二。 今年4月完成“A+H”同步上市的中信银行于8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将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购买董事责任险及招股书责任险,承保地区为全球范围(包括美国和加拿大),由四家保险公司共保。董事责任险承保期限1年,每年可续保,承保限额为3000万美元;招股书责任险一次性承保6年,承保限额同样是3000万美元。 无独有偶,西部矿业在8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也通过了购买董责险的议案,同意自今年7月1日起,为33名高管集体购买为期一年的董责险。 如果说股权激励是上市公司为高管戴上的一副“金手铐”的话,那董责险就是公司为他们系上的一根“安全带”。来自公司公告及市场消息都表明,随着中国新证券法及公司法的出台,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职务风险明显加剧,公司及高管遭起诉的概率也随之增大,从而使国内上市公司对投保董责险的需求进一步扩大。以往董责险“在境外上市公司中吃香,在境内上市公司中遇冷”的现象有扭转趋势。 事实证明,今年以来,相继有多家上市公司集中投保了董责险。中海发展同意在美亚保险投保一年期的董责险,保费为3.9万美元,保额为1000万美元;福建水泥报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对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办理了职业责任险;晋亿实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同时责成公司落实相关部门和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班子,选择有关保险公司研究制定具体方案。 美亚保险上海分公司金融险部经理曾万里向本报记者透露,美亚今年新增投保董责险的境内上市公司有5至6家,加上续保的境内上市公司,目前共有10至20家境内上市公司在其投保了董责险。此外,还有十多家境内上市公司正与其咨询或商谈投保事宜。而在目前投保的境内上市公司中,仍以A股上市公司居多。 据记者采访了解,目前,在对国内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诉讼中,诉讼的内容集中在:招股书内容含有重要事实之不当陈述、招股书遗漏必要之陈述等信息披露问题。 以杭萧钢构为例,由于其信息披露事件日前引来民事赔偿诉讼,一时引起各方关注。业内人士称,若杭萧钢构因高管失误而导致其信披违规,一般情况下,属于董责险保障范围之内。但截至目前为止,尚无信息表明杭萧钢构是否投保了董责险。 值得注意的是,越来越多的管理人员开始关注董事及高管人员所应负的责任以及如何规避或转嫁风险。 “从今年以来的投保规模来看,境内上市公司仍少于境外上市公司,但相比去年来说,境内上市公司的投保量正稳步上升。”曾万里分析说,随着国内上市公司数量的增多,董责险的市场需求也将“水涨船高”。 今年部分国内上市公司投保董事责任险一览 投保人保费保额期限承保人 中信银行3000万美元1年四家保险公司共保 西部矿业25万元人民币8000万元人民币1年美国美亚保险广州分公司 中海发展3.9万美元1000万美元1年美国美亚保险 工商银行148.6万美元5000万美元1年美亚保险等7家保险公司 宁波联合20万元人民币1年华泰财险 创业环保每年不超过5万美元1千万美元 (本报根据上市公司公告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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