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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更改摩托车保险费率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3日 03:23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 刘华)摩托车定额保险单将换新装。记者昨日从保监会获悉,人保财险的摩托车险新保单——《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摩托车定额保险单》(人保财险条款〔2007〕35号)已经获得保监会批准通过,近日将向社会公众公布相关的条款费率。

  在人保承保的范围内,摩托车是指以燃料或电瓶为动力的各种两轮、三轮摩托车。以往人保只推出了摩托车交强险,摩托车按照排气量分成3类:50CC及以下,50CC—250CC(含),250CC以上及侧三轮,交强险费率对应分为三项:120元、180元、400元;而刚刚获批准的新保单费率方案针对前两类排量设计了不同的险种、保额组合,分别对应不同的价格。以50CC及以下为例,有40元、50元、60元、70元四档费率供投保人选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给出了不同的保额(限额):50CC—250CC的分为60元、70元、80元、90元、100元五档。

  根据公安交管部门公布的数据,截至今年3月底,我国共有

机动车1.48亿辆,其中
摩托车
8248.8万辆,占机动车总数50%以上。保险业人士认为,摩托车撞人致死致残事故频发,但目前交强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额却相对很低。摩托车车主在投保了交强险后,还可以考虑适当增加一部分商业保险,以增强保障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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