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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最理想的少儿险9:中意锦绣行子女教育保障计划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4日 15:11 新浪财经

产品名称

中意锦绣行子女教育保障计划

公司名称

中意人寿

投保年龄

30~14周岁(高中教育金为30~10周岁)

产品特色:

我们能按照您的期望和孩子的理想,为您度身订造子女教育保障计划。您可选择的利益包括:
    
逐年递增的大学教育年金(必选)
    
逐年递增的高中教育年金(可选)
    
按期支取的

留学金(可选)
    
生命保障、儿童重大疾病保障、儿童残废津贴(可选)
    
投保人保障、豁免保险费保障(可选)

子女教育之路:
    出国深造 前途无限——承保后孩子立即享有:
    
生命保障5万元,重疾保障5万元,儿童残废收入保障每年1万元,直至21岁;
    15
岁开始领取高中教育年金,共持续3年,首年为5000元,以后每年递增5%
    18
岁开始领取大学教育年金,共持续4年,首年为10000元,以后每年递增5%
    22
岁时一次性领取留学金10万元。

保险利益

1、大学教育年金(必选)
    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本公司分别给付大学教育年金予投保人,金额分别为大学教育年金基本保险金额的100%、105%、110%和115%。如在保障期间被保险人不幸身故,本公司将计算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及所付保费与已领取金额之差值,并按两项中金额较高者,退还现金予投保人。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若发生残废,按保险责任规定提前一次性给付应给而未给的大学教育金予被保险人。
2、高中教育年金(可选)
    被保险人年满十五、十六、十七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本公司分别给付高中教育年金予您,金额分别为高中教育年金基本保险金额的100%、105%和110%。如在保障期间被保险人不幸身故,本公司将计算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及所付保费与已领取金额之差值,并按两项中金额较高者,退还现金予投保人。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若发生残废,按保险责任规定提前一次性给付应给而未给的高中教育金予被保险人。
3、留学金(可选)
    当被保险人达到您所选定的年龄,本公司将在其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一次性给付留学金予投保人。如在保障期间被保险人不幸身故,本公司将计算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及所付保费与已领取金额之差值,并按两项中金额较高者,退还现金予投保人。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若发生残废,按保险责任规定提前一次性给付留学金予被保险人。
    大学教育年金、高中教育年金、留学金为分红保险合同。您可分享本公司的经营成果,以现金形式获取红利分配;您可选择直接领取现金、存于本公司生息或抵缴保险费的其中一种方式,弹性方便。
4、投保人保障及豁免保险费保障(可选)
    若投保人在缴费期间不幸身故、残废或患上重大疾病,其未缴的保险费将获豁免;若投保人在保险期间不幸身故或残废,本公司将每年给付定额的收入补偿予被保险人,直至被保险人二十一岁或身故(以较前者为准)。

5、儿童重大疾病保障(可选)
    
保险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起(以较迟者为准)九十天后,若被保险人不幸患上儿童重大疾病或因故残废,本公司按照保险责任规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6
、残废津贴(可选)
    
在被保险人残废持续期内,本公司将每年给付残废津贴予被保险人,直至被保险人年满二十一周岁或身故(以较前者为准),并豁免本附加合同未缴的保险费。
7
、儿童定期寿险(可选)
    
被保险人不幸身故,本公司将给付等值于基本保险金额的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被保险人不幸残废,本公司将按保险合同约定方式提前给付保险金予被保险人。
以上保险合同的责任免除请参阅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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