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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提前还房贷退保不划算 房贷险受益人可变为本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3日 05:56 中国证券报

  □杨卫红

  随着贷款利率的几次上调,许多按揭贷款买房的购房者为减少利息支出而提前归还贷款。一部分购房者还清了银行的贷款后,觉得原来在贷款时办理的房屋保险没有什么用处了,于是纷纷到保险公司要求退保。但理财专业人士提醒购房者,提前归还住房贷款后不要盲目退保。

  房贷险是购房者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一般要求贷款人必须购买的保险。按照保险合同规定,银行是受益人,在业主还贷期间,房屋发生火灾等损失,由保险公司赔付给银行,如果还清贷款,保险责任也就随之终止。正因为如此,使许多购房者认为房贷险是为银行服务的,自己提前还清了贷款,就应该退回余下年度的保费。

  其实,这是购房者没有学会如何使用房贷险所致。对于提前还清贷款的业主来说,在剩余的时间里,房贷险可以继续成为保护财产安全的“保险锁”,而价格却比单独购买财产保险要便宜很多,相当于以较低的保费获得基本相同的房屋保险。

  比如,李先生三年前贷款买了新房,按照银行要求购买了保额为60万的房贷险,一次性交纳了3375元保费,保险期限为20年。今年2月李先生还清了贷款,于是到保险公司退保。

理财专家给李先生算了一笔账,目前李先生投保的保额为60万,保险期限为20年。一次性交3375元保费,平均每年为167.7元。但是如果改为普通的家财险,年费88元仅能保5万,如果保60万,每年交的保费达到1056元,每年要多交保费888元。

  经过比较,李先生觉得还是不退保划算,便在理财专家的指导下,拿着保险单正副本等相关材料,到保险公司把房贷险受益人由银行变更为自己本人,这样保险合同就继续有效,受益的变成了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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