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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太高 购买航意险替代品更合适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9日 08:58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刘秀德 北京报道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关于交强险是否暴利的争论尚未平息之际,业内又掀起了对航意险的争论。有律师表示,航意险的批发价不到3元,其20元的售价中,绝大部分收入装进了代理商的腰包。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表示,航意险的定价确实偏高,相关部门应该引入更多的竞争者,将其价格大幅降下来,让更多的乘客能够轻松购买。

  定价太高

  记者:日前,对于航意险的争论尘嚣日上。有人认为其成本只有一元,而其批发价格也只有三元甚至不到,您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其售价是不是应该降低?

  王国军:其成本我们可以算出来。精算公平保费(即不考虑保险公司经营成本和利润的保费)等于发生事故的概率乘以保额。据统计,在航意险中发生事故的概率是1/8000000或者1/2000000(这个影响不是很大),其保额为40万。因此,精算公平保费仅5分钱-0.2元。如果算上100%(已是畸高)的管理费用率,其定价应在0.1元-0.4元之间。

  可见,其批发价也不应是2元-3元,而应在1元之内,因为中间渠道也不应有暴利。否则不符合市场经济的法则,侵犯消费者的利益。

  那么,航意险存在如此高的额外收益,而消费者的利益被长期侵犯的原因何在呢?

  首先,航意险定价过高。以前为规范航意险市场,保险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制定了全国统一保费和保额:20元对应40万。

  其次,虽然一些公司也在销售相对便宜的航意险的替代性产品(旅游意外险,短期意外险等),但中国保险业的销售是过分依赖代理(专业代理机构、个人代理人、兼业代理人)渠道,缺乏方便消费者购买的销售点,消费者很难找到可以购买保险公司替代性产品的地方(当然也有不愿花费时间成本去购买或对替代性产品不了解、宣传不到位等因素)。这样,中介,特别是航空公司、机场等兼业代理在整个销售流上占有绝对优势地位和垄断地位,加上保险业内部恶性竞争,竞相折扣,高额利润大部分流入兼业代理机构的囊中。

  应大幅降价

  记者:民航总局有关官员在民航金融研讨会上透露,民航总局正研究将航意险并入机票的课题;民航总局还准备将航意险变成强制险。对于消费者来说,这种做法是否有利?

  王国军:将航意险并入机票,特别是将航意险变成强制险是加强垄断,这严重违背市场经济的法则,属于市场化改革的倒退,也不符合国家惯例。

  从保障乘客的角度,民航应在航空乘客责任险上下工夫,提高保险保障金额。而不是“收编”航意险,航意险属于典型的私人物品,而非公共物品。

  从保护消费者的角度,也不应该是强化垄断,而应弱化垄断,引入更多的竞争者,将其价格大幅降下来,让更多的乘客能够轻松购买。

  强制险的推出宜慎之又慎,若监管不到位,则会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保险业不是没有前车之鉴。

  替代品更合适

  记者:现在市场上已经有保险公司推出了航意险的替代产品,与传统航意险相比,您认为哪个更有优势?消费者选择哪种更合适?

  王国军:从产品的保障范围和价格上看,替代品更具优势;从便捷性和销售渠道上看,航意险更具优势。

  一般消费者,就是那些自己付费、需要考虑成本的消费者,自然是选择替代品更合适。因为替代品的价格低,保障范围广(里面还包含乘坐其他交通工具时的风险)。另外,替代品的保障程度要比航意险高,即保额较高。

  公务乘客主要考虑便捷,自然会在保险公司无法提供便利性的情况下,选择航意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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