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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季节 如何买保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0日 13:43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夏天如约而至,伴随高温可能出现的事故和灾害频频发生:中暑休克、食物中毒、汽车爆胎等问题可能随时发生在消费者周围。人们不仅要问,针对这种夏天“症状”,是否可以通过购买保险获得保障?记者综合了沪上保险公司理财师的观点,为消费者提供参考

  给爱车投份“自燃险”

  由于天气炎热、气温升高导致汽车的塑料元件老化加速并最终使得汽车自燃的情况近年来屡屡发生。因此,业内专家提醒驾车一族,为夏季行车安全起见,不妨给爱车投份“自燃损失险”。

  天安车险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每年都会有一些车辆在夏季时自燃,尽管这些车大多投保了车险,但多是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基本上都没有附加自燃条款,目前保险公司的车损险主险中,“自燃”是除外责任,必须另行投保“自燃损失险”,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才负责赔偿。他说,“尽管车损险中有对火灾赔付的条款,但那是指外来火源,自燃属除外责任,只能单独购买。”

  据记者了解,自燃险的保险金额一般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按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协商确定,因此相应的保费并不高,一般不过几十元,而在汽车发生自燃后,保险公司将根据车辆损坏的程度进行相应的赔偿,因此,投保自燃险还是很有必要的。

  目前,一般保险公司都有“自燃险”,即车辆附加自燃损失险,规定投保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因本身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引起火灾的,属于自燃,保险公司可进行赔付。当一辆车的车龄达到4年以上时就应该考虑投保自燃险,因为随着车龄的增加,线路会出现老化,而有的旧车线路改造比较多,这更是给自燃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此外,车主应该在最大程度上注意车辆自燃风险的防范与保障,及时对车辆易燃部位如发动机、油路、电路等定期进行检查保养。

  如果保户在投保自燃险后,一旦遇到车辆自燃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一位保险公司人员告诉记者,在汽车发生自燃后,投保人可先拨打保险公司电话,向工作人员报车牌、发生意外的时间、地点、原因,保险公司技术人员到现场对车辆进行鉴定后,确定为自燃的便可以理赔。

  但业内专家特别提醒消费者,保险公司并非对所有投保的汽车自燃都实行全赔。根据实际情况,保险公司在理赔方面通常有一些特殊规定。例如,如果投保人车辆全部发生损失,则可以在保险金额范围内进行理赔,而如果只是部分损失,则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而施救费用也是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支出计算赔偿。另外,投保人申请理赔,每次赔偿都实行20%的免赔率。

  另外,高温天气,汽车爆胎的情况也在上升。据了解,目前对汽车轮胎单独损坏的情况,保险公司均不负责赔偿。但如果因爆胎而导致事故,那么保险公司将对保险车辆和第三者的损失作出赔偿。业内人士建议,如果消费者在行驶过程中发现轮胎有问题,可通知保险公司,由他们提供援助服务。

  在夏季,沿海城市多受台风困扰,再加上城市各种基础建设正如火如荼,因此,玻璃单独破碎险不可小觑。车主驾车行驶时,应特别注意飞石击碎玻璃的风险,有针对性地购买单独破碎附加险。

  三种中暑理赔大不同

  案例一:中暑导致摔伤,属意外事故,可获得意外险理赔。

  案例二:下班途中中暑晕倒,不属意外事故,不能获得意外险赔付。

  案例三:因工中暑死亡,经有关机构认定为职业病,属工伤,能获得工伤保险赔付。

  案例一:中暑导致摔伤,属意外事故,可获得意外险理赔。

  耳顺之年的童先生近日出门办事,顶着大太阳在户外忙了一个下午,汗流浃背,头昏眼花。办完事后他欲打道回府,家住4楼的他一进楼梯间就觉得胸闷,在走到3楼时,突然中暑昏倒,随即从楼梯上滚了下来,摔得头破血流,送医院治疗,医生诊断其小腿骨折。

  因为童先生在半年前购买了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因此,童先生事后便前去保险公司要求理赔。

  中宏保险的理财师告诉记者,中暑休克是身体对自然气温变化的不适应,属于生理反应,因此算疾病的一种,但并非外来突发的事故,因此,不属于意外伤害事故。

  不过,童先生因中暑而从楼梯上跌落摔伤,就应该属于意外事故,这跟因心脏病突发等原因导致的摔伤属意外事故,道理是一样的。童先生可以按照他购买的意外伤害医疗保单得到相应的理赔。另外,由于童先生进行住院治疗,近因是由于摔伤,因此他购买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也可以对此进行赔付。

  案例二:下班途中中暑晕倒,不属意外事故,不能获得意外险赔付。

  近日,黄女士在前去商场的公交车上突然晕倒在地,当时正值下班高峰期,车厢里人多拥挤,又闷又热。黄女士随即被救护车送到医院,进行诊断。黄女士被送到医院时,心电图正常,血压较低,小便失禁,初步诊断为中暑。通过抢救,黄女士的神志逐步清醒,血压恢复了正常。

  太平人寿的理财师分析道,不同于案例一的情况,这位不慎中暑的黄女士,并不能算是遭到意外伤害。因此,即使她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也不能得到赔付。但是,如果她中暑症状严重,需要住院接受治疗,那么她若是购买了住院医疗保险,就能够得到相应的保险理赔金。

  黄女士是在下班途中中暑的,是否可以算工伤,而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理赔?对此,上海劳动保障局相关人士表示,去年7月1日实施的《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增加了如下一条: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可以算工伤。而黄女士并非遭遇机动车事故,因此不属于工伤保险的理赔范围。

  案例三:因工中暑死亡,经有关机构认定为职业病,属工伤,能获得工伤保险赔付。

  随着气温的节节攀升,中暑是否算工伤也成为不少职工关心的话题。汤先生是一家钢铁厂的工人,负责流水线上的工作。一次在高温环境中工作时,由于加班时间过长,突然感到不适,站立不稳昏厥在地,神志不清。医生诊断为,因中暑导致肾衰竭和肺部感染,抢救无效后去世。

  记者注意到,2002年4月卫生部和劳动保障部联合印发的《职业病目录》中,就已将中暑收录为因物理因素所致的职业病目录内。而一旦被职业病防治部门认定为中暑,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职业病患者即被视同为工伤。

  不过,上海市劳动保障局相关人士提醒,工人发生中暑事件后,在送诊的同时必须经由省、市、区级的职业病防治诊断机构确认为中暑后才能算为职业病。

  并且,该人士告诉记者,根据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算工伤。如果超过48小时,将不属于工伤保险索赔范围,不予受理保险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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