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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遭遇的第一难题:无法联系客户和勘查定损(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6日 10:36 金融时报

  合众人寿、长城人寿、恒安标准人寿等公司也纷纷表示在这一方面放宽条件,特殊处理。

  谷伟表示,由于地震的特殊情况,很多处理比平时宽松了很多。比如,按照有关要求,平时出现险情应该在48小时之内报案,而此次地震报案将不受此时间限制。此外,平时预付赔款不能超过保额的50%,但是这次只要能确认保险责任成立,就可以全额预付赔款。

  人保健康险还积极利用医疗资源丰富的优势,组建医疗志愿小分队与随行心理专家,对灾区客户开展灾后心理干预治疗,帮助客户走出地震阴影。

  巨灾保险救灾效率更高

  根据国务院新闻办发布的消息,地震已经造成500万人无家可归,仅中央企业估损即超过300亿元。为此,中央今年将安排700亿资金用于灾后重建。

  一位刚从灾区返回的险企高层告诉记者,房屋对不少客户来说是最大的财产,但由于地震不属于家庭财产险赔偿责任,倒塌后并不能获得赔偿。而以他们目前的收入水平,几乎无力承担重建房屋所需资金。

  按照国际惯例,巨灾通常并不在财险的承保范围,也没有保险公司能独立承担巨灾风险。因此,如果巨灾保险制度缺失,巨灾损失将由居民、企业和政府承担,对三者来讲均是难以承受之重。

  “巨灾保险对于灾后重建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制度。社会捐赠或者国家补贴通常由政府统筹安排,但是各家各户面临的情况并不一样。如果建有巨灾保险制度的话,受灾民众领到赔款后可以各购所需,效果上会更好一些。”北大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研究员王国军表示。

  王国军表示,国外巨灾保险通常属于政府项目,由政府出资设立基金,委托保险公司作为项目执行者,并由国外保险机构进行分保。保费收入归基金所有,风险损失由基金和国外再保险机构承担,基金自身亦通过稳健的投资获取收益。保险公司主要通过代政府收取保费和理赔赚取手续费,通常也不会因巨灾导致破产关闭。

  王国军认为,目前建立巨灾保险制度主要障碍是数据缺失。不同种类巨灾发生的概率、引发的损失程度等是制定费率标准的基础,但是目前这些基础数据尚处于积累、完善阶段。

  “我国具有建立巨灾保险保险制度的一些有利条件。巨灾发生的几率比较低,而且相对我国巨大的国土面积,波及范围也比较小。所以根据大数法则,居民需要承担的保费并不高。”王国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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