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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寿险产品走到十字路口 预定利率成发展掣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5日 10:13 中国证券网

  本网讯(上海证券报记者 黄蕾)保险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加息、减税双管齐下之后,一年期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3.1635%)已超出保单定价利率(2.5%)上限近66个基点。对保险产品尤其是传统寿险产品的销售带来不小的冲击。

  保监会的政策快鞭即将落下。在寿险利率改革大势所趋的背景下,怎样在确保行业经营优势、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前提下改革寿险利率,已成为各路专家关心之焦点。

  生命人寿总经理李钢:保险业需构建联系利率制

  在寿险利率改革这个问题,李钢建议,内地保险行业可参照香港联系

汇率制,建立保险联系利率制,即通过绑定保险行业定价利率与银行利率,确保保险预定利率永远高于银行利率。结合行业现状,他建议,当前的保险利率可采用银行一年期定期
存款利率
+20bp的定价方式。

  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庹国柱:放开管制实行浮动利率

  庹国柱提出的浮动利率的基本思路是:保单承诺的利率是随着市场利率的变动而上下变动,即以银行公布的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为基准确定回报给客户的浮动利率。当银行升息时,计入客户的回报也同步上升,当银行降息时,计入客户的回报也同步下降。或者借鉴我国台湾地区的做法,从投保之日起两年内实行一个固定利率,两年后保险公司再根据市场利率情况做出相应调整。

  英国卡斯商学院精算学教授Enrico Biffis:提高保险利率上限应循序渐进

  中国政府此次使出加息、减税的组合拳,试图想把部分消费者从过热的股市中分流开。在这个调控过程中,保险产品不应该成为受害者,因为它们的确是一个让个人存款保值并稳定价格的工具。考虑到金融体系中流动性过剩问题带来的不确定性,提高寿险产品利率的上限应该循序渐进。建议中国保监会逐步提高保险利率的上限,而不是选择全面放开。事实上,银行存款净收益率与寿险产品利率之间的差距拉大,对以保障功能为主的寿险产品,确实会带来较大冲击。而开发和推广具有较大保障功能的长期寿险产品,可以更好地应对目前的利率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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