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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17财险公司有望签订无责赔付快速理赔协议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5日 02:08 信息时报
无责方不再为对方车损埋单 时报讯 (记者 乔倩倩) 记者昨日从省保监局证实,上周末已有17家财险公司开会讨论,拟在广东推出“交强险400元无责赔付”的快速理赔机制,目前各家保险公司内部正在敲定过程中,如果不出意料,17家财险公司将于24日左右签订无责赔付快速理赔协议。 现状:无责赔偿令车主头疼 自交强险实施以来,关于“无责赔偿”的条款便遭到保险公司和车主的非议。所谓无责赔偿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即使车主不承担责任,也要为对方的损失承担责任,包括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以及财产损失赔偿。具体赔偿办法是由无责车主先行垫付,再向无责方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车主李先生说,他的爱车由平安保险公司承保,前不久与一辆在人保财险公司投保的车辆相撞,对方车辆车灯被撞坏,本来事故权责在对方,李先生不承担任何过错,但按照交强险的规定,李先生应先向对方垫付400元财产损失赔偿,为了这400元钱,李先生必须向平安保险提出索赔,而其余损失则由人民保险公司根据定损情况进行赔偿。“明明不是我的责任,却要浪费我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处理这些事情,搞得人心情非常糟糕。”李先生称。 而类似于李先生这样的情况已经不再罕见,不光车主头疼,保险公司也有埋怨。如果自己承保的车辆受损,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理所应当,而如果所承保车辆无责且没有受损,保险公司本来可以“相安无事”,但按现状,在对方车辆发生损失的情况下,为无责方车主承保的保险公司也要增加人力物力予以理赔,“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保险公司工作量,”某保险公司车险部有关人员表示。 对策:无责赔偿由有责方承担 据广东省保监局财产险处黄处长透露,为了避免无责方车主耗费时间,同时减轻保险公司负担,省保监局拟定了快速理赔机制的初稿,参加讨论的17家财险公司均表示赞同,但目前尚未签订最后协议,省保监局将与交警部门联合于本月24号左右举行正式签字仪式。 据介绍,初稿除了规定400元无责赔付将由有责方保险公司承担外,还对可能出现的事故情况进行了划分,具体可分为一方全责、一方无责,一方有责、多方无责,一方无责、多方有责等四五种情况。事故发生后,如果仅限于车辆损失,无责方车主可以不必再为交强险的无责赔偿担心,无责车主无须再垫付相关赔偿费用,如果无责方车辆没有发生破损,也不用再到保险公司奔波索赔。而承担责任且自身遭受损失的车辆只需按照正常理赔程序,到修理厂修理车辆,并接受保险公司的查勘定损,进行索赔即可。 所谓的400元无责赔偿是无责方在交强险赔付中的最高限额,而实际赔付中不一定正好赔偿400元,具体赔偿标准为交强险财产有责赔偿的20%,而超过赔偿限额的部分,则由车主投保的商业险来补充。 黄处长强调,交强险无责赔偿除了涉及财产损失赔偿外,还涉及到死亡伤残以及医疗费用赔偿,而此次推出的快速理赔机制仅限于财产损失方面,即如果在事故中发生人员伤亡或产生医疗费用,仍将继续按照交强险的规定,由无责方予以赔偿。 保险公司:个别公司或负担加重 由有责方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后,是否会对交强险的数据真实性造成影响?业内人士表示,由于将赔偿费用由无责方保险公司转移到了有责方保险公司,而从概率角度来看,任何一个车主在某个交通事故中有可能无责,但也有可能在今后的事故中承担责任,任何一家保险公司承保的车主都有可能是无责方,对于车主和保险公司来说无责的机会其实是均等的,此机制不会对交强险的真实性造成影响。 另外,某些大的保险公司业务量大,承保车辆较多,发生有责事故的可能性也相对较多,对于这些保险公司来说,将无责赔付转移过来,有可能会增加负担。但黄处长强调,由于涉及的金额不多,不会对这些保险公司造成太大压力,并且就广东来说,出现这种情况的可能只有1~2家保险公司。 记者从各家保险公司了解到,由于无须承担无责赔付的事务,保险公司可以简化许多操作的程序,一些中小保险公司对此机制的推行欢迎程度更高。 律师说法 取消无责赔偿可能性不大 既然无责赔偿引起诸多的埋怨,取消无责赔偿的可能性又有多大? 广州某律师事务所李律师称,根据交强险的条例规定,交强险的归责原则为,以过错责任为基础,无过错责任为补偿,现在的争议是,我国对交通事故适用过错原则,而交强险的无责赔偿有悖这个原则,但由于驾车属于高风险性行为,应当适用于无过错原则。目前,我国尚未将交强险无过错原则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下来。 他同时表示,广东省保监局将无过错赔偿简化,不会对交强险的机制造成任何改变,从某种程度上说,这种快速理赔适用于正常理赔的情况,一旦车主之间发生争议诉诸法庭,法院仍将按照交强险的机制采取无责赔偿的判决。 另外,交强险制定的初衷不是为了方便保险公司如何操作,而是对受害者提供保障,无责赔偿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加对第三者的保障力度,即使今年交强险政策会有所调整,但取消无责赔偿的可能性不大。 他山之石 北京已出台简化处理机制 去年底,北京保监局推出了交强险无责赔付简化处理机制。此机制通过保险公司签订协议的方式进行,保险公司之间互相认可定损标准,执行统一的理赔操作流程。当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碰撞事故时,无责方只需提供有关索赔资料,由全责方的保险公司承担查勘、定损及垫付赔款的义务,然后由事故双方保险公司之间交换结算。 该机制实施后,机动车交通事故无责方的索赔时间和索赔效率大大提高。 名词解释 无责赔偿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即使车主不承担责任,也要为对方的损失承担责任,包括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以及财产损失赔偿。具体赔偿办法是由无责车主先行垫付,再向无责方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400元无责赔偿 “400元无责赔偿”是无责方在交强险赔付中的最高限额,而实际赔付中不一定正好赔偿400元,具体赔偿标准为交强险财产有责赔偿的20%,而超过赔偿限额的部分,则由车主投保的商业险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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