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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厅不该发保险财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7日 02:50 中华工商时报

  最近,云南许多建筑企业向购买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公司打电话、发信函,要求“尽快退保”,因为他们不得不去云南省建设厅“指定”的3家保险公司重新投保,否则他们将拿不到当地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许可证。云南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一位项目负责人告诉笔者,该公司在新华人寿投入的建工险只有4.5万元,退出后在太平洋人寿的保费却多达7万多元,“他们制订了价格标准,保费上涨了40%。”

  如此建设厅,简直就是保险经纪人了。当然,这个保险经纪人不是白做的。

  为什么保费上涨呢?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团险部负责人马劲松分析,云南省建设厅将从这3家保险公司抽取20%-30%的代理服务费用,全省每年的建工险保额最少5000万元,建设厅将从中抽走1000万-1500万元。我看,这个分析不无道理,一方面建设厅运用行政命令为建筑行业指定投保单位与《保险法》及促进保险业发展的“国十条”等均有抵触,他们不会白白冒这个风险;二是保险公司对于建设厅给垄断起来的市场多收费,也绝对不会忘恩负义,一定有所表示。因此,这个办法实际上是让建设厅大发保险财了。

  建设厅督促企业给工人投意外伤害保险,应该!但是,如果硬性给人家建筑行业指定保险公司,就成越俎代庖了,此风不能开。

  建设厅主要是督促,是引导,是管理不是代理,如果建设成了保险经纪人了,必然滋生腐败,必然影响正常工作的健康发展。建设厅应该牢记,人民交给你权力是让你

为人民服务的,不是让你不务正业,做经纪人发财的。

  (7G3)

记者:   ■郑其昂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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