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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预定利率改革悬疑不会太久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5日 15:22 中国保险报
记者观察 □本报记者 张春生 19日,去银行存款,破天荒,空荡荡的大厅,没一个人等,还窃喜。 20日,央行宣布上调存贷款利率,国务院宣布降低利息税。 好像一出悬疑剧有了结局。 但接着,又有了新的悬疑。 加息减税之后,一年期存款的实际利率是3.1635%,相比于寿险产品2.5%的预定利率,高出了0.6635%。 悬疑之一,寿险产品的定价怎么办? 保险业为谁服务——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服务;怎么服务——提供种类丰富的保险产品,这其中,自然也包括各类传统非投资类寿险、健康险产品。加息减税之后,这类产品的定价就成了一道难题。如果保持原定费率不变,消费者持币观望是必然,就像加息前的银行大厅。 更令人担心的是,股市在涨,银行利率在涨,有人会等不及。有数据表明,2004年10月29日,利率平稳9年后,央行首次上调,寿险公司的退保增长率在当年11月、12月分别达到74%和76%,远远超过正常月份退保率。而当时,寿险产品的预定利率还比存款利率高出0.7%,何况今日已成倒逼之势。 若如是,在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架构中,商业保险的保障功能又如何呈现呢? 悬疑之二,监管当局如何平衡公众利益和公司利益? 寿险产品的定价,目前直接受制于保监会1999年规定的“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不得超过年复利2.5%”。 1999年6月10日起,一年期存款利率是2.25%(尚未征收利息税)。之前,寿险产品预定利率是5%,卖得越多,寿险公司背负的利差损越多。6月11日,保监会及时设定2.5%的上限,今天看来,无疑保护了羽毛未丰的中国寿险业。 时至今日,中国寿险业已经具备了一定实力,一家大公司一年的利润抵得上早些年全行业一年的保费收入。当利差损已经变成了显而易见的利差益时,如何平衡行业、公司和消费者之间的利益,监管当局无法回避。 寿险产品预定利率的调整,先后有4次。第一次是1988年,当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上调为8.64%时,寿险产品的预定利率由1982年的6%上调到8.8%,随后9年没变。从1997年开始,存款利率一路下调,寿险产品的预定利率先后于1997年12月1日、1998年10月1日、1999年6月11日分别下调到6.5%、5%、2.5%。往上调,是为了更快地促进寿险行业的发展;往下调,控制利差损风险,也是为了行业更长远健康地发展。 这一次,调还是不调?如何调?更进一步,在寿险费率市场化条件还不完全具备的情况下,如何让寿险产品的预定利率更灵活、更适应市场变化? 悬疑之三:寿险产品会不会迎来更新换代? …… 好在,很快,就有消息灵通人士说:“监管部门正在就寿险费率改革进行全面论证,改革的方向是既定的,方式可能有多样化。” 期待,这场悬疑剧不要太长。也期待,虽然利率在涨,买保险的人还是越来越多。就像7月23日,再去银行,大厅又是人头攒动,虽然股市在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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