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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称将研究无责赔付问题(2)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0日 00:27 北京商报
交强险责任限额调整 要与保费匹配 近日,有律师向保监会提出,交强险6万元的保障限额太低,要求保监会提高交强险限额。 针对交强险的责任限额是否有可能调整的问题,郭左践表示,责任限额一定要与这个国家、这个阶段的国民经济发展水平、道路交通安全状况、交通环境、人民交通安全意识、经济承受能力相匹配。从趋势上来说,交强险制度将来的发展趋势是保额越来越高,而费率越来越低。发展比较好的国家和地区的经验都证明了这一点,这需要一个过程。 郭左践指出,保额是和费率水平相匹配的,“保100万也可以,500万也可以,那费率水平是什么样?老百姓能不能承受?与目前各个方面的水平衔接不衔接?这里面都是很复杂的情况。所以保监会完善交强险制度,包括制定费率浮动办法,包括调整责任限额和调整基础费率的时候,我们要坚持的一个工作原则就是依法经营、科学决策、听取民意、符合国情。” 相关报道 交强险行政复议申请已被受理 昨日,记者获悉,保监会已经受理了德润律师事务所刘家辉律师关于交强险的行政复议申请。不出意外的话,保监会将在60天内做出是否对交强险进行听证的决定。 据刘家辉介绍,昨天9时35分,她接到了保监会法规部一位李女士的电话通知。李女士表示,保监会法规部于7月16日收到刘家辉向保监会提出的交强险行政复议申请,已被受理。李女士表示,受理通知以电话的形式送出,不再另行送达书面通知。 刘家辉曾于6月11日向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申请交强险听证的诉讼状。当时,她代理156位机动车投保人依据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向保监会提出交强险听证申请。她要求法院撤销保监会做出的(2007)112号《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行政许可听证申请的复函》,并判决保监会重新做出交强险行政许可听证答复。7月13日,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为由将起诉材料退还刘家辉律师。随后,刘家辉又将行政复议申请转给保监会。 据悉,保监会的复议决定将在60日以内做出,需要延长的,报经保监会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行政复议法规定,如果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意,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我们对保监会的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意的话,我们还将向一中院起诉。”刘家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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