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新规之下重疾险的对接与投保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5日 16:55 卓越理财
文/冯杰 近期,中国医师协会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向外公布,保险行业从近日起开始使用《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作为我国第一个重大疾病保险的行业规范性操作指南,该《规范》对最常见的25种疾病定义进行了统一和规范,并将从2007年8月1日起实施。 该《规范》同时要求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阶段的保险产品,若以“重大疾病保险”命名,其保障范围必须包括25种疾病中发生率最高的6种疾病(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等。新定义出台,新旧保单如何对接备受关注,同时,如何在新规下投保,也成为准备购买重疾险的消费者所关心的问题。 新老保单如何对接 目前,对消费者最关注的新老保单对接问题,保监会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并未对保险公司做出统一要求,而是由保险公司自行处理。根据要求,8月1日后,对于老保单,保险公司要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而一些保险公司明确表示,将按照从宽原则处理原有重疾险保单的索赔申请,比如,某疾病新定义宽泛,那么对老保单就参照新定义进行赔付;如果某疾病原来的定义更为宽泛,那么仍然沿用原有定义。而一些公司正在考虑直接升级,但是否会涉及到收费问题目前还不得而知。 近期,信诚人寿保险率先推出了首个应用新定义的健康险产品——信诚“及时予”长期重大疾病保险,针对部分疾病在未发展到“重大程度”时给患者提供“及时援助”利益,人性化地解决了患者的燃眉之急。公司表示“重疾险老保单自动升级,不收取任何费用;而且允许客户可以在新旧条款中择优选择,遵照有利于客户的原则处理原有保单的索赔申请。” 据了解,保监所希望各保险公司能妥善处理好新旧保单的问题,保护投保人的利益。而信诚人寿推出的升级换代的新版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在《规范》规定的25种重疾基础上,有所扩展,充分体现了重疾险对被保险人的关怀和救治的人性化功能,完成了新老保单的合理对接。 新规下重疾险的选择 新规出台后,面对市场上多如繁星的保险产品,准备投保重疾险的消费者怎样才能选到最适合自己的产品呢? 1.保险产品组合的选择 目前市场上的重疾险有两种:作为主险单买或者作为附加险与主险一同购买。这两种模式的投入费用和意义差别都不大。从综合保障角度看,一般购买普通寿险(死亡险)附加重大疾病保险,以及附加住院医疗保险和住院生活津/补贴保险比较合适。这样,在重大疾病确认时可以领到重疾保险金,而住院治疗的医疗护理支出也可得到补偿,即使是万分不幸,救治无效,家属也可以有一点经济上的慰藉。 2.选择长期保障 购买重大疾病险时一定要考虑保障的年龄限制。有的重大疾病保险是终身保障的,也有保到一定年龄即终止的,比如到100岁或者85岁或者更年轻,目前市场上比较多的是后者。有些重大疾病保险,是一年一买的,其真正的含义是当年没有发生事情,这个钱就“贡献”了。这样的险种看似保费低廉,但没有太多实质的保障意义,因为一般投保第一年就得大病的几率很低。看似每年交费,实际相当于每年重新保,由于重疾险的费率是随年龄增大而增加的,显然投保人会面临逐年“涨价”,而且保险公司还可以在续保时对费率进行调整。 3.保险金额的选择 购买多少金额的重大病险在于了解目前患重疾之后所需花费的医疗费用。根据最近的统计,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少则七八万元,多则十几万元甚至更高,因此建议购买10万元到30万元的保额比较合适,当然,这个还要根据投保人自身实际情况而定。每隔三五年,投保者应该对自己的保障做一个回顾和评估,看看是否有必要追加保额,或者根据家庭人员和经济状况的变化做一些适当的调整。一般来说家庭总收入的10%购买人寿保险 (不含投资类保险)比较合适,而其中一半左右购买重大疾病类保险是比较符合实际需要的。 最后,购买重疾险的消费者要根据自己的年龄、性别、经济状况的特点选择最合适自己的险种和保额。同时,还要考虑到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和业务员的专业化程度。消费者在投保前可以多和保险公司沟通,了解各家保险在这些方面的规定。仔细阅读条款,履行如实忠告义务,避免发生索赔时因不理解条款而拒赔。 背景 重疾险于1983年在南非问世,1995年引入我国内地,经过了十多年的发展,现已成为人身保险市场上重要的保障型产品。随着经营主体的不断增多,保险公司独自制定的重疾定义存在差异,客观上,给消费者比较和选购产品带来不便,也容易产生理赔纠纷。 2006年4月,在中国保监会的指导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成立了重疾定义制定办公室,并与中国医师协会展开跨行业的合作。2007年4月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向外公布最新《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我国是继英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后,第四个制定并使用行业统一重疾定义的国家。 (作者 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业务主任 fengjie2046@tom.com)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