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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保监会严管大型商业保险项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7日 14:10 解放日报

  本报讯 6月8日,保监会发文要求大型商业保险投标业务采用事前报告与事后核查制度,各财产保险参与的投标业务项目,应在保险协议签署前或投标前5日内向保监会或相应保监局书面报告投标业务项目名称。

  据悉,要求事前报告与事后核查的投标业务包括:单笔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保险金额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保费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机动车辆在100辆以上或保费超过40万元人民币的。

  保监会明确对大型商业保险项目中六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监管:一是不严格执行经保监会审批或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擅自变更保险条款、任意扩展保险责任、任意调整保险费率,免费赠送附加险或其它险种,使用未经保监会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二是任意拆分危险单位;三是违规共保、贴费分保;四是经营数据不真实,坐扣保费、阴阳单证、账外账、虚挂应收、违规批单退费、违规支付手续费、虚假赔案等;五是在正式投标协议之外,以补充协议、约定、备忘录等方式,承诺向投保人、被保险人及招标方变相支付费用或给予其他利益;六是未按本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相关资料的,或报送资料不全的,或有故意隐瞒不报的。

  对于违规机构及对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机构高管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监管部门将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沈勇平)

  本报讯 自6月14日起,保险机构应将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保险资产损失超过5000万元或者超过该机构总资产1%。的重大突发事件,及时上报保监会。保监会日前印发《保险资产管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指引》,对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措施、监管等予以规定。

  据悉,由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违反管理程序运用保险资金,保险机构交易对手、相关中介机构和债务人倒闭,保险机构因内部人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行为导致保险资金被非法侵占等九种情形之一,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保险资产重大损失的,保险机构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报告。 (周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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