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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法律部主任陈剑:费率浮动可先试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7日 03:2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报记者 卢晓平

  离7月1日越近,交强险费率浮动问题越是牵动人心。

  中消协法律部主任陈剑日前建议,一个新生事物在刚开始执行时可以分步走,体现保费合理分摊的问题,同时,还可以采取在局部地区试行的办法,减少社会矛盾。

  目前,关于基准费率还没有完全确定,在此基础上进行费率浮动,特别是价格上涨,就会引起很多置疑和问题。所以,她建议分步推进,减少社会矛盾。

  由于交强险涉及面广,不同的地区,拥有的车辆的种类,发生交通事故的频率可能是各不相同的,可能发达地区好的车比较多,一般的车数量比较少,另外,还涉及人的素质高低,因此,各地的情况都是有区别的。

  她建议可以采取在局部地区试行的办法,在整个浮动的费率出来之前,能在不同的地区有一个试行的过程,同时积累相关的数据,使最终在全国推行的浮动方式能够更科学合理。

  陈剑不同意有观点认为应该上浮幅度可以几倍。

  中国的现实情况是,这几年,新的

机动车大量的产生,新的车型不断的出现,在基准的费率还没有得到一个比较好的确定时,我们在引入相关的国际方面的制度时,也就应该全面考虑问题。实际上,我国现行的交强险的制度与国外的有关制度也存在着差异。

  因此,她认为,既然存在差异,那么,在引进时不但要考虑保险公司的具体情况,也要考虑我们国家的投保人的情况,以及整个的国情来具体的确定。

  她中肯建议,从法律上来看,交强险费率,实际上是一个行政许可过程。如果有人提出一些意见,有关部门应该进行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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