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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下周保监会将就交强险浮动费率向公众全面解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2日 06:06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离交强险费率浮动实施的日期已不足十天,《交强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仍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最终版本”到底如何仍是一个悬念,下周,保监会将就交强险浮动费率向公众进行全面解读。

  在昨日召开的“交强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媒体见面会”上,相关负责人表示,自6月15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草案)》公布以来,目前共收到来自社会各界的反馈意见488件。社会公众意见主要集中在交强险费率浮动办法推出的时机是否成熟、费率是否应与交通违法行为挂钩、费率浮动是否存在行使行政处罚权问题、费率上下浮动比例是否公平、浮动比例设置的依据是否科学等五大方面。

  车主看法

  费率与违法行为挂钩不合理

  在央视国际网站上,参加关于交强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意见调查的人数昨日已突破30000人,在“交强险价格是否合理”的选项上,29000多人选择了“不合理”,占98%。在“交强险是否给你带来方便”的选项上,92%的投票认为“不方便”。

  记者在随机采访部分车主时,多数车主认为,因为发生闯红灯、逆向驾驶等违法行为就要上调保费太苛刻,“一年内难免会发生违法行为,而且在已经受到交警处罚之后,还要再次受保险的处罚,代价不小。”还有人认为,这样规定给人的感觉是“挨罚容易,奖励难”。

  专家质疑

  “挂钩”办法 不符合保险原理

  保监会下发的《交强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草案)》显示,交强险基准费率将与车主在上一年度发生的

交通事故和违法行为挂钩。这明显是考虑到“违法次数越多,出险的频率就越高”。

  但有专家对此提出质疑,成都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资深保险人士称,倡导遵纪守法当然无可厚非,但交强险费率的厘定应与交通事故发生概率、交通事故赔偿金额有关,与交通违法行为无关。比如闯红灯、越线等交通违法不属于保险范畴,保监会通过交强险实现对车主违法行为的约束,不符合保险原理。

  保监会表态

  将充分采纳社会各界意见

  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袁力表示,目前接收到的社会意见大多数是中肯的、富有建设性的。下周,保监会将就交强险浮动费率向公众进行全面解读。

  袁力表示,目前我国保险业正处在发展初级阶段的初始时期,保险人、被保险人以及保险监管部门都还不是很成熟。在交强险制度实施过程中,保监会要在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基础上,充分考虑我国

交通安全状况、社会公众对保险的认知程度及对新制度的接受程度、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等,特别是要充分听取和采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将新制度的推进力度、实施进度与社会公众的承受度结合起来,既贯彻国家法规,又坚持“以人为本”,保护最广大投保人利益,使交强险费率挂钩浮动机制更加科学合理、更加符合实际、符合民意。

  记者 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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