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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费率浮动办法五大质疑抛向保监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2日 02:13 海峡都市报

  N据新华社电

  昨日,中国保监会召开媒体会通报称,交强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草案)自15日征集意见来,5天内共收到来自社会各界的反馈意见488件。意见主要集中在推出时机是否成熟等5个方面。

  保监会新闻发言人称,草案还有很多方面需要做进一步的修改。保监会在最终出台浮动办法前将会认真听取并采纳社会公众的意见。另据了解,下周,保监会将就交强险浮动费率办法向公众进行全面解读。

  各界反馈意见如下:

  质疑一,推出时机不成熟。

    部分来信认为,交强险费率浮动办法推出的时机尚不成熟,提出费率浮动办法要根据交强险总体盈亏情况进行研究,应待交强险基础费率调整工作完成后,根据实施具体情况,再在适当时机考虑制定。也有意见认为,交强险实行刚刚才一年,诸多方面不成熟,费率浮动办法不宜过早推出。

  质疑二,与违章挂钩不合理。

    意见认为交强险费率与

交通事故挂钩是可以理解的,但与交通违章挂钩就不合理了,尤其是将“闯红灯”等常见交通违章现象也纳入浮动范围明显不妥。“闯红灯”违章的情况非常复杂,有时是电子装置的误差问题,有时是行人或前车违章引起的,有时是开车人不熟悉情况造成的。一次“闯红灯”交强险费率就上浮10%的规定太苛刻。也有人认为,费率挂钩浮动的标准还应在草案的基础上进行细化,让更多的人得到费率下浮的机会,同时也要让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等严重违章的人付出更大代价。对于严重超速、超载、肇事逃逸等违法行为,也应进行费率浮动。

  质疑三,涉嫌重复执法。

    部分来信认为,交强险费率与交通违章挂钩,变相行使了行政处罚权,而保险公司无权行使行政处罚权。也有人称,交通违章后交管部门已对司机进行相关处罚,如交强险费率也随之上调,就是对违章司机的重复处罚。

  质疑四,是在变相涨价。

    部分来信认为,交强险费率浮动“上浮容易,下浮难;多交容易,少交难”,实际上就是变相涨价。还有人提出,下浮条件过于苛刻,让人很难达到;上浮却是“轻而易举”,尤其对于新司机来说,享受优惠太难。

  质疑五,制定依据在哪里。

    有人质疑费率浮动比例设置缺乏足够的依据。有人建议,交强险费率浮动办法的制定应遵循“法制、科学、公平”的原则,正确对待社会呼声,提高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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