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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最多可打七折 保险公司共享车主事故信息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0日 07:15 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蔡琳璐)下月起,省内车主在各地购买“交强险”时,费率将与其上年是否发生交通事故挂钩,无事故的车投保时最多可享受七折优惠;事故较多者,费率将达到基础保费的1.3倍。

  按照中国保监会上周末公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草案)》(详见楚天都市报14日23版),最终决定保费浮动的主要是两项指标:一是车主上一保单年度发生有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况;二是车主上一保单年度发生3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闯红灯或逆向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的情况。

  此办法如要实施,有一个条件必不可少:各保险公司得全面掌握投保人的相关信息。但目前在保险公司与交管部门之间建有信息共享平台的,仅有北京、上海等少数地区。湖北等多数省份,不仅保险、交管两部门没有实现信息共享,就是在全省的十几家财险公司之间,也未能建立信息共享平台。这曾使很多人认为短期内浮动费率根本无法实施。

  不过,省保监局财险处负责人昨透露,尽管保监会公布的是草案,公众对浮动的程度意见也有一些争议,但7月份实行浮动费率在我省技术上是可行的。

  该人士介绍,具体操作办法是:下月起,我省将采取“手工方式”实现保险公司间的信息共享。目前,省内所有财险公司已分别搜集本公司上一年度(2006年7月1日-2007年5月30日)内赔付的所有车主有责事故,并上报行业协会汇总制成数据库。

  上述人士介绍,由于目前保险公司与交管信息尚无法很快联网,省内车主的保费暂时不与交通违法行为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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