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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车船税将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0日 00:40 东南快报

  下月起,新车船税将由保险机构在办理交强险业务的同时代为缴收,具体实施时间尚未确定。目前平安、人保等财产保险公司均已完成升级交强险业务及财务系统、修改交强险保单等各项准备工作。

  据介绍,由于机动车的车船税具有涉及面广、税源流动性强的特点,且纳税人多为个人,征管难度较大,加上纳税人直接到税务机关缴纳税款存在道路不熟悉、停车困难、花费时间长等种种不便。因此,税务总局决定由保险机构在办理交强险业务时代收代缴车船税,这样可以方便纳税人,节约双方的成本。

  目前,这份由

国家税务总局与中国保监会共同发布的《关于做好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的通知》已正式发到具有承办交强险资格的24家保险公司手上。记者从省地税局获悉,由于有关条件尚未成熟,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的具体实施时间尚未确定。

  该政策实施后,纳税人无法提供地方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或减免税证明的,各保险公司在销售交强险时将一律按照保险机构所在地的车船税税额标准代收代缴车船税。同时,由保险机构向纳税人开具含有完税信息的保险单,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的证明。据介绍,新购置的机动车,购置当年的应纳税款从购买交强险日期的当月起至该年度终了按月计算。

记者 蔡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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