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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平安投资连结保险的巨大陷阱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5日 18:41 新浪财经
编者按:5月1日-31日,通过我们的投诉平台,网友对各保险公司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此处摘录网友的投诉原文: (被投诉公司:平安保险 投诉时间:2007-05-19 08:52:20) 我是石家庄市的市民,2001年我给52岁的爱人路根兴买了平安保险公司五份“投资连结”保险,每年交费6060元,共交15年,累计需交90900元。05年保险公司上门收保费,我详细询问了保险的损益情况,才发现自己掉进了保险的黑洞,投资的陷阱。我到网上一查,投诉这个险种的不少,但人们只投诉理财部分的风险,却对个人保障帐户的风险浑然不知。其实,最大的陷阱却是在个人保障帐户!保险公司利用障眼法,进行合同欺诈,白白窃取投保人占总交费额23%上的保障资金! 请看我对其“保险 责任”的分析:(魏碑体表示保险原文) “本保险期间分十年、十五年、二十年和二十五年四种。投保人 投保时可按被保险人当时年龄选择相应的保险期间。”(《平安世纪理财投资连结保险》保险金额表,显示任何年 龄的人投保均不超过70岁) 一、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身故,本公司按下列二者金额较大者给付 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1)保险金额 (2)主合同项下投资单位价值总额 首先,保险期 间即是交费期间,中国人的人均寿命早已超过70岁,平安保险支付保费的概率极低;其次按二者金额较大者,看 起来条件挺优厚,但是不包括保障项下资金,如果投资不赔不赚(目前是亏损)需要交到第14年才能达到645 60元,超过保额60500,可我14年连保障应交84840元,还赔20280元。因此在出险的情况下照 样赔钱。 实际上其保险金额是我10年交保费的总额,因此只有交费不满10年去世,投保人才能拿到多于交费 的赔偿,但是投保人在入保前都经过了严格的体检,英年早逝的情况又有多少呢? 二、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 保险期内且于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发生全残,本公司按二者金额较大者给付全残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三、失能豁免保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于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失能, 投保人免交豁免期间内的保险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以上两项只保青壮年,在最容易出险的60岁以上,他却 只收钱,不保险!即便60岁以内出险,也只是给保障部分,投保人照样赔钱!如果交费10年以上失能或全残, 还是损失保障帐户全部资金。 四、满期特别给付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本公司给付满期特别给付 金,每份本保险的满期特别给付金为人民币1880元。如中途解约,本公司不负给付满期特别给付金责任;如中 途部分领取投资帐户现金价值,满期特别给付金按照领取比例相应减少。” 满期特别给付金,名字叫起来很好听 ,但却只字不提保障帐户的资金,让投保人误认为是保险公司给投保人的奖励,或是保障帐户的利息。但这里却给 投保人设下了最大的陷阱——保障帐户的资金全归了保险公司!而其特别给付金只相当于保障金的利息!(我15 年保障帐户共交21060元,如投资国债本息共计30611.2元,减去特别给付金9400元,平安保险白 得21211.26元!如交25年本息共49694.79元,平安公司侵吞投保人40254.79元!) 五、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本公司给付满期保险金,满期保险金为主合同项下投资单位价 值总额,保险合同终止。”只给投资帐户的钱,不给保障帐户的钱,如果投资帐户不赔不赚,我15年期满只能拿 到投资帐69840元+特别给付金9400元=79240元,我实际15年交90900元,净亏11660 元。还要损失15年的利息至少2万多元。 在看明白平安保险的陷阱之后,我要求退保,平安公司只给投资帐户 现金价值的94%,保障帐户一分不给。这里保险公司又给投保人设下一个陷阱:它把第一年保费的100%、第 二年的80%划入保障帐户,占15年应交保障帐户的52%,一旦要求退保,客户一分也得不到,我4年保障帐 户12480元化为乌有,投资帐户还剩11177.09元再扣6%,只剩10506.46元,4年共交24 240元,白白损失13733.54元。 平安保险把投保人牢牢套死——退保赔!接着交更赔!只有平安保险是唯一的大赢家! 以上不难看出,平安保险为了多从投保人兜里掏钱,在设计险种时,可谓处心积虑、机关算尽 ,给投保人设计了一个又一个连环陷阱。 投连保险的合同条款,纯属霸王条款,是严重侵害投保人利益的不平等 条款! 由此可见,这种保险对保险公司是“保”,保赚不赔;对投保人说是“险”,95%以上的投保人白让平 安保险窃取了保障本金。 平安保险如此藐视投保人的权益、如此疯狂的掠夺投保人的资金,公正何在?公平何在 ?公理何在?作为国内较大的保险公司信誉何在?今后谁还敢再买平安保险?本人对保险业务一窍不通,仅仅分析 了自己投保的一份个例,撕开的仅是平安保险陷阱的冰山一角,它在其它保险合同中又给投保人下了什么套? 平 安保险是一家企业,应该赚取自己的一份利益,但它与投保人的关系应该是风险共担,利益均沾,而不应把保险做 为自己巧取豪夺的工具,一夜暴富的手段! 平安保险如此坑害投保人,让投保人怎能相信,让投保人怎能安心放 心,让社会怎能安定、和谐? 以上不难看出平安保险公司骗术比传销还厉害,他比传销更有欺骗性,他穿的是合 法的外衣,干的是拦路抢劫的勾当! 以我极少的保险知识,我发现一般的保险都是交费少、保额大,因为出险 人是少数,是用多数人的钱来补少数人的损失,这样才合乎保险的初衷和原则,可是“投连”保险只有在交费10 年去世才保本,10年以内出险保金才能大于支出,10年以后不论何时出险,保障金全部都归保险公司,这叫什么保障?我5年共交保费90900元,保金却是60500元,投保人的保障体现在什么地方? 我认为平 安投资连结险的要害在于不公平,一是交保金多,保障少,我15年共交90900元,它的保障只有60600 元;二是平安保险平白无故窃取了投保人的保障资金,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三是投保人投保期满赔钱,中途 出险照样赔钱,而平安保险永远赚钱,这样的保险不是保险而是陷阱!因此恳请有关部门为投保人主持公道。 投 诉人:程素月 2007年5月16日 为了表述更清楚,以我的投保个案为例,我用表格形式再分析一下他的陷阱所在。 平安投资连结的风险分析 投保年限保障 帐户累计投资 帐户累计陷阱分析(假设 投资帐户持平) 16060606000 若退保全部损失6060元,若全残、失能、死亡获赔60500元 248601092012001200 若退保损失11016元,若全残、失能、死亡获赔60500元 37 801170052806480 若退保损失12153.6元,若全残、失能、死亡获赔60500元 478 012480528011760 若退保损失13185.6元,若全残、失能、死亡获赔60500元 578 013260528017040 若退保损失14112元,若全残、失能、死亡获赔60500元 67801 4040528022320 若退保损失14932.8元,若全残、失能、死亡获赔60500元 77801 4820528027600 若退保损失15648元,若全残、失能、死亡获赔60500元 8780156 00528032880 若退保损失16257.6元,若全残、失能、死亡获赔60500元 9780163 00528038160 若退保损失16681.6元,若全残、失能、死亡获赔60500元 60岁以后若全 残、失能不保,投保人交着费,保险公司不保险,这是什么道理? 1078017160528043440 若退保损失17160元,若死亡获赔60500元 十年累交60600元,不算利息的损失 11780179 40528048720若死亡获赔60500元,损失6160元,若全残、失能不保 127801872 0528054000若死亡获赔60500元,损失12220元,若全残、失能不保, 在投保期内死亡,还要损失,这叫保险吗? 1378019500528059280若死亡获赔60500元,损失18280元,若全残、失能不保 1478020280528064560若死亡获赔64560元,损失20280元,若全残、失能不保 15780210605280 新浪财经声明:本文来源于新浪网友的投诉内容原文,其观点与新浪财经无关。在此,感谢网友的积极参与,也希望能有更多的朋友来表明你的态度,维护自身的权益。同时,也希望投诉事实要有理有据,不能无中生有,更不能恶意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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