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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补助款变成保险单 计生局也自认不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8日 13:20 燕赵都市报

  作者:刘涛 王俊栋

  农村独生子女父母每月10元的补助,是国家对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群众的奖励优待,石家庄各县(市)采取独生子女年满18周岁时一次性发放的办法。在深泽县,不少农民却遭遇了该县计生局越俎代庖式的“变味儿”发放,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计生局擅自做主将补助款买成了保险。

  -补助款变成保险单

  近日,本报接到部分深泽读者投诉,称在2004年和2005年该县不少独生子女农民家庭遭遇了计生局“变味儿”的补助款发放。

  6月5日,记者来到深泽。据杨先生介绍,2005年,他的孩子已满18周岁,作为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按规定享受补助款,标准为每月10元。当年10月,在接到领款通知后,杨先生来到该县计生局,没想到工作人员却递给他一份20年的

养老保险单,被保险人为杨先生的妻子。工作人员解释说:“本应发放的补助款由计生局为你们买了保险。”因为妻子已经入了养老保险,杨先生对计生局擅自做主的行为提出异议。对方又解释说:“一年后就可以退保了,到时候钱还是你的。”自2006年10月至今,杨先生一直忙着退保的事情,可退保困难重重,而计生局也不予理会。

  记者了解得知,致电本报的深泽读者都有着和杨先生相同的遭遇,他们都是在退保不成的情况下无奈求助媒体的。

  -深泽县计生局自认不妥

  当日,记者来到深泽县计生局。据该局工作人员介绍,由于种种原因,在2004年和2005年,计生局在未提前通知当事人的情况下做主将补助款购买了保险,涉及农民不少。在接到广大群众的反映后,计生局也意识到了此举的不妥,从2006年后就停止了此做法,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向独生子女家庭发放现金。

  记者查询相关政策得知,农村独生子女父母每月10元的奖金,是国家对于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群众的奖励优待。为落实这一惠及广大群众的政策,

石家庄市在试点的基础上,结合农村工作实际和各县(市)区财政状况,采取了独生子女年满18周岁时一次性发放的办法。这种做法具有准确、到位、影响大、便于操作的优点。相关人士认为,深泽县计生局把这个政策执行得走了形,影响了政府的形象,深泽县的当务之急是应尽快按照农民意愿彻底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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