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暂居上海者如何投保(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 12:55 《理财周刊》

  为外地父母投保要慎重

  除了给自己安排保障,还有相当一部分在上海工作的外地年轻人会想到体贴父母,在经济能力提升时为远在老家的父母投保,希望他们能够安享晚年怡然生活。

  但是,若是在上海为仍在外地生活和工作的父母投保,这样的保障显然有些“先天不足”,需要慎之又慎。

  首先是保单的有效性问题。因为是在上海工作的子女为仍在异地的父母投保,往往会出现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签名栏全部由子女签署,甚或出现代理人代签名的情况,而这对于保单效力是最大威胁之一。因为根据法律精神,为了避免出现违背道德的逆选择,当被保险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时,必须有其在保单签名栏上亲自签名。如果父母不直接到上海来亲自在投保书上签名和进行健康告知,极可能影响今后的理赔,最终的结局很可能是保单无效,更谈不上保障作用。

  另一方面,如果为外地父母在上海投保,但父母日常看病都是在老家,老家各

医院提供的确诊书、就医材料等证明,不一定能得到上海保险公司的认可,尤其是在健康和医疗险种,这一方面的问题特别多,从而妨碍理赔的顺利进行。

  此外,由于健康险的受益人必须是被保险人本人,将来即便得到理赔,身在异地的父母还需要亲自到上海的保险公司办理领款和签字手续,对于已经身患疾病的老年人而言,其中的不便可想而知。

  所以,若想表达孝心,为在外地的父母安排保险,最保险的方法,还是在父母所在地的保险机构投保。

  相关链接: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主要待遇标准

  工伤待遇:参照上海市规定的工伤待遇标准,享受工伤(或者意外伤害)保险待遇。

  住院待遇:外来从业人员在参加综合保险期间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住院的,住院发生

  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下的部分,由外来从业人员自负;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综合保险基金承担80%,外来从业人员承担20%。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缴费期限满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年以上的,对应享受的住院医疗待遇最高额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倍、2倍、3倍和4倍。

  养老补贴:外来从业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时,可凭老年补贴凭证一次

  性兑现老年补贴。从2005年4月1日起3年内累计缴费满12个月的,也可享受一份老年补贴。补贴额度为本人实际缴费基数的5%(2005年4月起每年约为732元)。

[上一页] [1] [2] [3] [4]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