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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合理施救 驾车先得学会如何施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 12:35 新闻晚报

  □文 陈植 图解宝升 上周四,一位谢先生致信《保险周刊》,询问汽车遇险后的车主施救行为,保险公司理赔时如何考虑。

  本期《车险顾问》将详尽解答这类问题,希望广大车主能多了解一些汽车施救知识,当汽车遇险时,就能采取减少汽车损失的行为,同时车主也是自我减轻经济损失。

  读者来信:

  最近我阅读车险条款时,发现当车主为防止或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进行必要的施救行为,其所需的费用将由保险公司承担,但保险公司并没有详细罗列出哪些行为是属于必要的施救行为,请问《保险周刊》能否给予解答?

  谢先生

  专家回复 施救以减少损失为目的

  通常保险公司对车主抢救行为的衡量标准就是在汽车出险后,车主的行为是否有助于减少汽车损失扩大,这些行为是否必要合理。

  例如当汽车自燃时,车主用车载灭火器扑灭火苗,甚至借用其它车辆的灭火器,只要车主能提供这些灭火器是用于扑灭汽车火苗的证据,保险公司都会按灭火器市场价格给予理赔。

  再如当汽车发生碰撞,一辆汽车冒出烟幕时,同样车主迅速用灭火器扑灭火苗,或用厚毛毯覆盖冒烟部位,杜绝火势扩大的可能,经保险公司查实,汽车的确存在电子短路或机械故障,可能使汽车着火,保险公司就会负责赔偿这些厚毛毯或灭火器的成本费用。

  一位车险专家说,其实施救行为只要是针对减少保险车辆潜在的损失扩大部位,不过车主对于人伤的紧急施救,虽然保险公司会给予理赔,但严格说这类费用不属于施救费用。例如当汽车撞伤路人后,肇事司机立刻拦住一辆

出租车或呼叫救护车,将伤者送往医院紧急抢救,保险公司会将“打的”费或救护车费用列为受伤者的医疗交通费用给予理赔。

  其实车主对一些受损事故车辆进行施救,阻止汽车损失扩大,既减轻保险公司的理赔负担,也同样减轻自己的修车经济损失。

  当然保险公司在赔付施救费用时,也会“对号入座”。比如车主用灭火器扑灭汽车自燃火苗,保险公司会按照自燃险条款给予理赔,当两车碰撞致使一辆汽车起火,车主用灭火器进行施救,则属于车损险的理赔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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