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官员:推行强制险有助于促进能源安全生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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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 09:40 中国新闻网 | |||||||||||
有记者从中国保监会获悉,保监会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的《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给予保险公司更大的产品定价自主权。中新社发 马健 摄
中新社北京五月二十五日电(记者 俞岚)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在第九届科博会“中国能源战略高层论坛”上建议,中国可以在风险比较高的能源生产行业建立强制性的责任保险制度。 周延礼在论坛发言时称,随着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逐步拓宽,中国保险业在支持能源投资方面将有所作为。保险业不仅可以为能源开发提供资金支持,为国内企业开发境外能源提供融资和管理支持,提高能源工业的风险管理水平,还可以有效促进能源安全生产。 周延礼指出,在风险比较高的能源生产行业建立强制性的责任保险制度,没有投保的不许开工,并且将保险费率与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和安全生产水平挂钩,就可以做到用市场化机制促进企业搞好安全生产。 目前,我国能源生产中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频繁发生,安全隐患较多。以煤炭生产为例,二00五年每百万吨煤的死亡人数为二点八人,是美国的近一百倍,俄罗斯的十倍,印度的十二倍。周延礼强调,强制保险制度不仅能为能源企业员工的权益提供有效的保护,而且减少了政府在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善后事宜方面的责任,减轻了政府压力。 目前,我国可供投资的保险资金比较充裕。统计显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保险业总资产已经超过一点六万亿元;到二0一0年,资产总额估计将达五万亿元。(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