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票暗含保险这一事实再次警示我们,在知情权等消费者权益面前,权利意识每退后一步,隐性侵权就可能会前进一步。
10月24日《华商报》报道,8月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黄金荣意外发现,自己购买的火车票包含了基本票价2%“意外伤害保险费”,却无人告知。“火车票强制险已经收取了54年,我以前竟然不知情!”黄先生气愤地说,“这个保险到底保的是什么,怎么保
的?并没有人告诉我,更不要谈通过这个保险受益了。”他以“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为由,一纸诉状将北京市铁路局告上法庭。
看到这条消息,任何一位乘过火车的人恐怕都会感到惊讶和气愤。尽管2%的意外保费只让乘客多掏了几元钱,但是,有关方面在长达54年间的进账———不管这笔保险费最终进了谁的腰包,都绝对不是一个小数。
火车票强制险何以能“尘封”54年呢?
首先,铁路的垄断地位,给火车票暗含强制险提供了客观环境。在一个竞争激烈的市场中,有的只是透明的价格和信息。只有在不透明的环境中,才会产生隐性收费,只有在高度垄断的市场里,隐性收费才能得以尘封如此之久。如今,能拥有这种特权的行业不多了。
再者,乘客长期缺乏知情权和选择权,为火车票强制险长期“尘封”提供了可能。消费者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知情权和选择权一般都能得到尊重。但是,面对垄断性行业,知情权和选择权却常常得不到维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你知道火车票中包含强制保险,但由于没有选择的自由,而不得不忍气吞声。
必须指出的是,悄悄收了54年的火车票“意外伤害保险”不单单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还有构成商业欺诈的嫌疑———火车票票面上找不到任何含有保险的字样,却在以运价的名义收取保费。如今,既然秘密已被揭开,就应还消费者以知情权、选择权,让火车票暗含的“强制险”回归本位。
火车票暗含保险这一事实再次警示我们,在知情权等消费者权益面前,权利意识每退后一步,隐性侵权就可能会前进一步。要想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就必须打破一个个垄断背景下的信息铁桶,唯有如此,类似隐性收费尘封54年的事情才能从根本上杜绝。
刘利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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