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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全托管并非规避风险的惟一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 15:58 财富时报

  实习记者 温淑萍

  日前,中国保监会下发了《关于开展保险资金全托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托管通知),并指明年内将有30家公司完成试点,股票、基金、债券等首先纳入托管范围。5至10家中小保险公司首批试点保险资金全金额托管,实质性托管工作今年10月底完成。

  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的一位负责人认为,这下资金有了安全保障,但也提高了保险公司的资金透明度。

  全过程托管2007年完成

  《托管通知》规定,保险资金全托管工作从今年9月开始布置动员,计划到2007年底完成全部工作。2005年底前完成30家公司的试点工作是第一阶段,第二阶段从2006年1月至6月,推动余下的中小保险公司完成全托管工作,实现全部中小保险公司全金额托管,同时逐步扩大全过程托管范围;制定保险资金全托管指引或标准。第三阶段从2006年7月到12月,依据托管指引或标准,推动大型保险公司全托管,实现全行业保险资金全金额托管。第四阶段从2007年1月到12月,在研究解决问题的基础上,实现全行业的全过程托管。

  据业内专家介绍,保险资金全托管分为全过程托管和全金额托管。前者是从保费收取开始,按照不同保险产品,分别开设账户、快速上划,逐级归集总公司托管账户,统一调度资金、统一资产配置、统一投资运作、统一收益分配的过程。后者是将现阶段保险公司总部统一归集的资金,包括尚未委托和已经委托投资的全部资产,实施第三方独立托管。

  保险业失陷券商投奔托管

  保监会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逐渐放开、投资空间逐渐拓宽的同时,投资风险也相应增加。近几年,为了方便和避免风险,保险公司纷纷将资金托管在证券公司。但,频频失陷后,独立托管成了保险业一件大事。

  早在2004年6月,中国人寿被传托管在闽发证券的4.12亿元国债无法转出。其后闽发证券被停业,进而资产被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接管,其中就包括中国人寿托管在闽发证券的资金。而与中国人寿失陷的同年9月,人保财也发布公告,称其3.565亿元的国债以及5685万元的现金托管在汉唐证券无法收回。

  该人员说,为避免保险公司资金再失陷,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将资金托管在银行。而所托管的银行必须有资本实力,信用状况较高,托管能力及风险控制能力较强。

  托管制度扼杀保险资金黑幕

  某保险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保险资金的托管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保险公司在资金方面的透明度,同时加强了风险控制,利于投资渠道进一步拓宽。但今后的发展中是否真能规避更多的风险还是个未知数。保监会人士表示,建立全托管制度,可以防止保险资金被挪用,保险公司将集中精力用来提高投资收益。而值得注意的是全托管制度,未必是规避保险业风险的唯一。不过,对保监会来说,有利于建立保险资金管理持续监管的长效机制。

  据记者了解,目前符合托管银行《保险公司股票资产托管指引(试行)》规定的银行只有“工、农、中、建、交”等少数几家。业内人士指出,保险行业数万亿元资产一旦全托管的话,每年的托管费用对银行来说也是一笔可观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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