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唐兵
一般来说,行业兼并收购要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市场上有资本实力强大的企业成长起来;二是并购双方的业务结构存在互补性或差异性;三是并购主体之间合作意愿强烈。如果用这三个标准来看,中国保险行业并不具备并购条件。
对资本实力雄厚的大型保险公司来说,以平安、人保等为例,他们都已经确立了成立金融集团的战略构想,而且基本上都准备通过自己设立机构的方式来涉足不同业务,冀希望大型保险公司兼并收购中小公司的可能性很小。
对中型保险公司来说,这些公司已经具备在保险市场生存的能力,就现在而言,发展是他们的第一要务,发展所需的资金尚不足,何谈并购别人。
对规模较小的保险公司来说,本来他们是最有可能成为参与兼并的市场主体,然而,在中国保险市场,无论是寿险还是非寿险公司,目标市场定位和经营方式同质化现象严重,差异性较小,互相兼并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大型保险公司也不大可能收购这种既不能带来规模、又不能带来经营亮点的小公司。
至于有人认为由于偿付能力问题可能会出现行业并购现象,笔者并不敢苟同,这主要是在现阶段,偿付能力对各家保险公司来说并不是什么太棘手的问题,完全没到要依靠兼并去解决问题的地步。
从根本上来说,之所以行业兼并不大可能发生,主要还是因为中国保险市场目前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发展仍是现阶段的第一要务,一旦现阶段下的中小保险公司成长起来并形成差异化的市场结构,中国保险行业的兼并浪潮必将汹涌澎湃,不可抵挡!
(以上观点不代表本人所在公司和任何相关机构观点,仅为个人研究得出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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