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责任险化解小区麦莎后遗症(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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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 02:15 每日经济新闻 | ||||||||||||||
车库进水、住户地板渗水、电梯故障等问题,物业管理公司自然有义务尽快帮业主解决。 但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应该怎么算?业主承担,物业管理公司承担,还是双方共同承担? “麦莎”所反映出来的,仅仅是近年来小区物业管理经济纠纷的一个缩影。通过保险化解,其实是一个不错的办法。 目前,专为化解物业管理经济纠纷的新型“物业责任保险”已在市场推出。 “麦莎”让物业公司面临巨额追偿 “麦莎”过后,位于虹桥路的高档住宅小区东方曼哈顿地下停车库严重积水。车库停放的150辆左右的汽车都被不同程度浸淹,其中80%为高档轿车,包括法拉利、奔驰和宝马等著名品牌,被淹车辆总体损失超过千万元。 据了解,上海多家财产保险公司承保了被水浸淹车辆的机动车辆保险,目前已经启动了理赔程序,预计受损最严重的车辆要赔偿数十万元。 不过,保险公司不会对所有损失“埋单”。 根据惯常做法,保险公司赔偿完车主以后,将取得对造成损失的“第三者”追偿的权力。“我们将保留对物业管理公司追偿的权力。”中国人保上海分公司理赔部一位负责人表示。 好在负责小区物业管理的上海高力国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曾“未雨绸缪”地向平安保险投保过“地下车库责任险”,金额为100万元。他们可要求从平保获得赔偿,弥补部分损失。 在杨浦区的佳泰花园,物业公司这几天也特别忙。他们要解决“麦莎”留下的后遗症:50多户业主地下车库进水,20户业主地板浸泡水中,还有一位业主在排水过程中,不慎触电入院治疗。 不过,该小区的物业公司上月曾在太平保险购买过一份“物业责任险”,因此,经济压力不大。保险公司目前已经启动了理赔程序。对物业公司来说,减轻了经济负担;遭受损失的业主,也能比较顺利地得到物业公司的赔偿或修复。 杨浦区物业责任险每户五元 物业责任险并不是一个新事物。早在2001年,中国人保就推出了物业责任保险。 在产品的风险分析书上,列举了“因小区安全措施不当、或警告标识不明显,引起第三者滑倒、碰撞、坠落等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发生地震、暴风、暴雨、雷击等自然灾害时,因物业管理、维护不善,造成灾害来临时本不应发生的损失”等总共11种可能存在的风险。 然而,这一新的保险品种,由于物业公司的保险意识不强、产品的可操作性等因素,一直难以在市场上普及推广。据统计,目前上海的物业公司投保物业责任险的仅为1%-2%。 最近,杨浦区有关政府部门联合太平保险推出了新的物业责任保险,将该区物业公司的投保率提高到了60%,辐射的居民总户数达到20多万户。 据了解,杨浦区的方案以物业公司为投保单位、以户数为保费计算基础,具体收费标准为5元/户/年。 太平保险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章海峰告诉《每日经济新闻》,按户数确定保费的做法,主要是考虑了可操作性的因素。每户5元的收费标准,是结合杨浦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并不适用于全市所有的物业公司。 他表示,考虑到保险“大数法则”的原理,只有具有相似风险特征、投保这一险种的居民户数足够多了,保险公司才会适当降低保费,不至于承担太多经营风险。 因此,同一地域的物业公司,如果以“团购”的形式向保险公司投保,无疑可以适当降低费率。这对目前很多在资金方面较为紧张的物业公司来说,是比较理想的选择。 引入“无过错责任”条款 近年来,物业责任保险逐渐为社会所关注,还因为发生了越来越多业主对物业公司的索赔案例。 如上海中远两湾城亲水平台儿童溺死,引发了死亡儿童的家长对亲水平台设施安全性的质疑,继而状告物业公司疏于管理的索赔案; 女大学生被尾随跟踪的外来人员,在电梯里用伞柄刺死,此时值班人员擅离职守,家属状告物业公司索赔案;双港汇丰花苑居民家中遭贼,户主只身追贼,意外摔倒受伤,向物业公司索赔因人身和财产受损害而遭受的损失等。 物业责任保险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因物业公司管理上的疏忽或过失而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应由物业公司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物业公司为减少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新的物业责任保险中,还引入了“高空坠物”、“家中失窃”、“水暖管爆裂”等“无过错责任”。 由于这些“无过错责任”并不是某一方的过错所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的理赔能较好地化解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矛盾。 业内人士表示,业主还应该增强自身的维权意识。如果所在的小区投保了“物业责任险”,损害又与物业公司管理有关,那就应更有理有据地与物业协商修理、赔偿方案,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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