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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难启示:责任险坚冰何时能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0日 14:13 金时网·金融时报

  记者 魏雅婷

  广东兴宁大兴煤矿透水事件发生后,与普通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责任保险“缺位”问题再次凸现人们面前。据报道,保险对这次遇难矿工的救助十分有限。到目前为止,保险公司涉及矿工投保的,仅有一份100人的记名雇主责任险。但即使在这份百人保险合同中,涉及到保险理赔的也只有9人。而据保险公司人士透露,由于出险煤矿属违规经营,按照保
险条款,严格意义上,保险公司可以依此拒赔。即便保险公司的理赔落实,遇难矿工按照合同每人也只能获得5万元的赔付。

  与大兴煤矿遇难矿工可能获得的微薄理赔相似,7月14日同样发生的兴宁市罗岗镇福胜煤矿的透水事故中,也仅有10名员工在保险公司投保了责任限额为每份2万元的意外伤害险。但是,在遇难的16名矿工中,只有1人投保。

  接连几起

矿难,商业保险保障的“失语”令责任险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中国是全世界煤产量最高的国家,也是安全记录最差、因矿难死亡人数最高的国家。在产煤大国中,我国目前产煤百万吨死亡率是美国的100倍。尤其是近几年,特大矿难接二连三地发生,出事地点渐渐从穷山僻壤的非法小矿扩大到颇具规模的国有大矿,甚至平均每七八天就会发生一起特大煤矿事故。2004年,我国约有7000多人在采矿业的爆炸、透水、塌方和其他事故中丧生,占世界矿难死亡总数的80%。而在这些悲剧发生之后,人们很快就会遗憾地得到另一个讯息,那就是矿难的遇害人员中,往往鲜有商业保险的受益人,即使有,赔款数额也非常小。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从近年来发生的矿难看,商业性保险之所以对遇难矿工没有起到很大的帮助,主要是保额不高。而保险公司之所以无法在保证保费不高的情况下将保额放大,正是因为这一险种的覆盖面还太小,保险的“大数法则”难以奏效。山西是我国的采煤大省。据报道,人保财险临汾市分公司是临汾市在煤炭行业商业保险开展得最好的保险公司。但2003年该市“四证”齐全的500多户煤矿,只有30户左右投保雇主责任险,保费收入仅有80多万元。

  另外,由于近年煤炭行情好,矿主经济实力迅速增强,对保险公司提供的水准较低的保障根本不在乎,即使投保,事故发生后,企业索赔必须有政府相关部门的事故证明,会暴露发生事故的情况,难以达到瞒报的目的并可能因此受到严重的处罚。

  商业保险尤其是责任保险在我国的处境缘何这样尴尬?业界人士普遍认为,制约其发展的主要因素是外部环境原因:法律不完善,缺乏政府强有力的支持等。另外,如煤炭等一些高危行业居高不下的风险和高赔付率也影响了保险公司的积极性。

  当然,不可否认,类似于煤炭这样的行业,分布广而分散,地处偏僻,也给保险从业人员展业带来很大困难。煤矿企业管理者往往保险意识淡薄,怀着一种侥幸心理,投保意愿不足,其中甚至有些承包者受利益驱动,短期行为严重,对以保险方式保障工人权益能推就推,能躲就躲。而采矿工人自身素质往往也比较低,尚不能认识到保险的重要性,用以作为保护自己的武器,这些都成为责任保险展业的障碍。比如此次大兴煤矿矿工就大都没有购买

社会保险和工伤保险,而是以矿方自行提留“安全保证金”的方式来应付矿工的意外受伤及医疗救护。而这笔“安全保证金”竟也是由矿方按比例从矿工每月工资中提留。

  据了解,目前美国的责任险保费收入已占到非寿险总保费收入的45%。而我国这个比例仅为4%。而其中的雇主责任险更是少之又少,只有个别公司、个别行业做了一些,作用发挥得很不充分。业内人士表示,责任保险能够有效分散雇主、商家和政府的风险,有很强的社会管理职能,理应在我国经济社会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尤其是煤炭等高危行业更是迫切需要在这方面有所改观。

  当然,保险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等职能在这些行业的发挥并非一蹴而就,需要相关各方今后不懈的努力。其中最首要的,就是要营造一个整体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比如针对矿难频发的严峻形势,政府是否应考虑尽快制定由煤矿对职工进行高额度强制保险的法规,使保险公司强行介入煤矿安全保障体系。基于公共安全责任等原因,强制经营者投保商业责任保险,可同时保护事故责任人和受害人的双重利益,如今已成为国际上的通行做法。通过法律制度合理确定赔偿的下限和上限,明确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就能为保险公司参与煤矿安全日常检测和监督提供激励机制。

  有了法规,还要有强有力的措施保障其有效实施。有关部门平时要加强监察抽查,社会舆论尤其是媒体也要不断加强这方面的宣传,使公众尤其是广大从事开采职业的矿工了解到国家最新的法律法规和保险制度条款,学会拿起保险这一利器维护自己应有的权利。

  保险公司要做的事就更多更细。比如开发保障范围更广、保费和费率更加灵活的、多样的责任险险种及其条款,尤其眼下要充分体现出雇主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差异性和互补性,并结合煤炭等高危行业的保障需求特点制定特别的附加险条款,制定全面、具体的承保管理规定。针对类似于矿区这样分散的保户,以及一些小私营业主素质较低且观念较顽固的特点,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要耐心进行大量艰辛的走访和说服教育工作。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和企业经营者的沟通,使大家的思想统一到安全生产的高度和共同利益上来。总之,本着最终体现保险社会管理职能的理念,从维护社会稳定和保护更多高危从业人员切身利益的观念出发,保险从业者就要先把经营效益放在次要的位置,克服种种困难,积极宣传展业,潜心培育市场。

  屡屡发生的悲惨矿难使责任险缺失这座“冰山”不断浮出水面。“坚冰”何时能被打破,人们期待这一时刻能来得早些,再早些。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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