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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手保险公司卖保险 招行信用卡涉嫌违规销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 17:55 北京现代商报

  

联手保险公司卖保险招行信用卡涉嫌违规销售

招行(潘燕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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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常常有一些信用卡持卡人接到这样的电话:“您好,我是招行银行信用卡中心保险部的,我们与××保险公司合作推出一种优惠意外险保险产品,如果您需要购买,我们可以从您的信用卡账户中直接扣款。”记者日前对这种保险公司与信用卡中心联手未经签名确认先划扣保费的“全新投保方式”进行了调查。

  保险律师告诉记者,这种销售保险的方式是一种违规的操作,而对于保险产品来说,
口头认可并不代表保单生效,电话录音也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而这种有欺骗之嫌的保险销售方式,未来不仅可能会给保险理赔埋下隐患,而且在保险业尚显稚嫩的中国,可能会给整个保险行业带来不利影响。

  案例回放

  一位在媒体工作的朋友前一段着急向对记者反映,自己因为一时的“口误”,信用卡账户中被划走了1000多元保险费。他告诉记者,今年3月份的时候有一位自称是招行信用卡中心的工作人员打他的手机称目前招行与友邦保险联合推出一种很优惠的保险产品,还将在月底前结束销售,并说明了这款产品的种种有利之处。因此这位朋友答应先把保单寄过来并告之了自己的信用卡账号。

  但由于他整个4月都在外地出差,5月份回来之后才收到了银行寄送过来的保单,却惊奇地发现,在自己签名确认保单之前,1000多元保一年的意外险保费已经被银行从信用卡账户中划走了。

  就此问题,记者又向自己周围的招行信用卡用户亲戚和朋友进行了随机调查,结果,有多人表示,自己也遇到过招行信用卡中心直接给自己打手机,向自己推销保险产品的经历。

  记者调查

  银行:扣款有录音为证

  记者首先就此事拨通了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的客户服务热线,其工作人员表示,招行最近确实通过这种方式代理销售过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并表示在持卡人电话许可的情况下扣划了保费。当记者问及这种扣款方式如何保障持卡人账户安全时,该行工作人员表示,信用卡中心会对所有持卡人的电话通话内容进行录音,并依据这一录音进行扣款。而且向持卡人介绍保险产品的销售人员是来自招行的,这样是可以保证持卡人账户安全。

  一位中国人寿的业务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保险公司基本都是以投保人的签名为保单生效的依据。对于一些大病险和健康险产品,一般会给投保人一段时间的犹豫期,投保人签名之后如果不想再购买这份保险产品在犹豫期内可以选择退保,但意外险产品由于事故具有一定偶发性,所以是没有犹豫期的,签名就视同生效。

  而招行信用卡中心保险部的工作人员表示,招行与保险公司是有协议的,根据协议,银行会得到持卡人认可后划扣保费,保单同时开始生效。记者从6月30日下午4时左右开始联络招行相关部门,试图了解这一协议的具体内容,尽管中间多次督促,但截至7月1日下午近5时截稿时,该行仍然表示,“由于负责经理不在,尚不方便做出答复。”

  保险公司:理解有误可以退款

  记者的朋友发现划扣保费后先后与信用卡中心和保险公司取得了联系,同时说明了从接到电话到扣款的整个过程,并表示该产品在电话中描述的特点与自己的预期并不相符,要求退回已经扣划的保费。之后在银行和保险公司的要求下,他将收到的保单和一份几百字的情况说明分别寄给信用卡中心和保险公司,最终退回了保费。

  招行信用卡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与客户的所有通话记录都是有保留的,如果客户电话答应划扣保费,并完成出单后,客户所收到的保险合同与原先客服人员所叙述的保险功能不相符,银行可以协助持卡人完成退保手续。他同时表示,在商业保险计划中,如果单方要求退保一般只能退还60%的保费,但如果出现客户要求退保的情况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查明确实因工作人员交代的保险产品与客户理解之间有差距,招行可以承诺100%退还保费。

  但业内专家提示,这种口头的说法,很难用标准化的标准来衡量客户是否完全理解保单的全部含义,也很难界定“客户理解”究竟到了什么程度,因此很容易在退保问题上产生纠纷。

  律师:签字前扣款属违规行为

  在吃汉堡、坐飞机、刷信用卡的快餐文化带动下,许多原先必要的环节都被省去了,那么“口说无凭,立字为据”的做法也可以在高速发展中被抛弃吗?记者昨天采访了北京市律师协会保险委员会副主任张勇先生,他表示这种未经投保人签名就扣款的行为属于保险业的违规操作行为。

  张勇律师指出,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所签署的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而格式合同生效的依据应该是文字的签名,上述案例中信用卡中心所称“录音为证”在法律上是不认可的。而双方的签名是保险合同生效的必备条件。

  另外,张律师指出,银行信用卡的持卡人与银行之间签署的是存款和取款的授权约定,在没有经过持卡人书面授权的情况下,将持卡人的资金转划给第三方,也属于一种违规行为。这样做不仅侵犯了持卡人的权益,同时也会影响银行自身的商誉。

  专家观点

  涉嫌欺骗

  国外没有先例

  记者致电业内某知名保险专家,他告诉记者,电话投保在国外并不少见,但国外是以混业经营作为前提的,因此不存在持卡人资料外泄的问题。但国外电话投保也有很规范的一套做法,比如给持卡人寄送全部保险资料,或者约有意想投保的持卡人面谈,以避免不必要的误解。此外,电话投保虽然带来了很多便利,但无论如何最终都是依据投保人的书面签名作为保单生效的依据,而不能够以任何形式的口头认可为依据。

  他指出,由于保险产品各不相同,因此只有细读条款才能认清其中的责任和权益,单靠口头的宣传是很难让投保人完全理解产品的性能的,因此落实到书面的签名也是非常必要的,可以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许多麻烦。比如就信用卡中心的资料而言,并不一定能分清持卡人是否有身体上的残疾,如果一旦给这类人群投保了意外险,出现理赔的情况时就会带来许多麻烦。

  此外,在银行工作人员给持卡人参考的保险产品介绍中,记者没有找到任何有关产品免责条款的说明,上面只列明了购买产品所需要的保费和发生意外后获赔的最高保险额度。专家指出,这种做法本身就有欺骗之嫌。

  据记者了解,在银行的信用卡承诺中,曾告之持卡人,“除非更换新卡,包括银行在内的任何机构向持卡人索要个人资料信息,持卡人都可以拒绝”;而在上述投保过程中,信用卡中心的工作人员向客户索要账号等资料的做法,本身就违背了银行自己办卡之初对客户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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