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高官:以前称混业 现在改说综合经营(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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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08日 10:07 21世纪经济报道 | ||||||||
辨析混业经营与综合经营 “我国金融业曾经进入过混业经营,再到分业经营,目前总体上还是分业经营,下一步应该是综合经营。”焦瑾璞说。 据了解,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在事实上实行的是“混业经营”制度,大多数商业
焦瑾璞回忆说,分业经营最早是在1993年金融工作会上提出来。1995年《商业银行法》开始实施,在《商业银行法》里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要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制度。 焦瑾璞表示,应该说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这种体制从正式提出到2003年银监会成立,才最终形成。 中国银行金融研究所曾完成一份报告,全面描述了美国从“混业经营”到“综合经营”的原因和历程。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研究所的赵锡军表示,“金融业的发展是一个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过程,再用”混业经营“来形容当前金融服务业的综合发展态势是不恰当的。同时,用”混业经营“来指导中国金融业未来的发展更是极端危险的,很容易使中国金融的发展陷于一种盲目的简单的混业状态,而放弃追求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业务之间的相互合作效应。” 他说,混业经营也容易使大家片面强调放松业务限制,忽视对金融业进行有效的监管,从而引发巨大的金融风险。因此,建议在我国金融业发展模式的选择中摒弃“混业经营”这一已经落后于时代的特定的历史概念,而代之以现代的“综合经营”。 回顾世界各主要发达国家金融格局的发展,基本上都经历了一个由混业经营到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再经过长达一二十年的金融创新与融合的演变,最后通过修改立法的形式过渡到综合金融的过程。 综合经营的模式选择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平安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都表示,管理层明确、统一地对待“综合经营”,这是好事。因为这明确了我国金融业的发展方向,是综合经营而不是混业经营。 魏迎宁分析了国内几大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他认为,保险行业存在综合经营,即由一个不直接具体经营业务的集团或者是控股公司,通过设立子公司进入了银行、证券、保险领域。他说,这种形式和我国目前的法律框架没有直接冲突。 关于综合经营的前景,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综合经营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但是采取何种形式,如何实现综合经营,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另外,在目前分业监管的体制下,综合经营的空间到底有多大,也是一个问题。 至于综合经营的模式选择,许多金融企业和专家的观点是,在我国还是适宜采取金融控股公司的形式实现综合经营。他们认为,这是由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现状和金融发展水平决定的。在现在的监管体制不变的情况下,这是比较适合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现状和金融发展水平的。 从形式上来看,金融控股公司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至少有以下几点好处:一是集团控股保证了不动金融部门的协同优势,各子公司仍然是分业经营;二是集团内部的法人分业规避了不同金融部门的风险相互传染,适应了分业监管的现行体制;第三,集团层面上充分发挥资源配置、风险管理以及在客户信息资源共享等往来的综合经营优势,便于推进金融创新。 (21世纪经济报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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