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中国保险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主任陈秉正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保部”)负责人近期多次谈到养老保险制度的“顶层设计”,如何缓解养老金“缺口”问题成为当下舆论关注的焦点。对此,北京商报记者昨日专访了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中国保险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主任陈秉正。他认为,就目前来看,延迟退休年龄将是缓解养老金“缺口”的最有效途径之一,但如何实施延迟退休的方案,需要分阶段、渐进式地完成从目前的退休年龄到需要延迟的目标退休年龄的过渡。
养老金“缺口”还将扩大
我国养老金存在巨大“缺口”已成不争事实。全国老龄委发布的数据显示,到2013年底,我国将有2亿老年人,未来的社会基本养老金会存在18.3万亿元的缺口。
陈秉正表示,目前社会上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存在很多不同的观点,反映了对养老金“缺口”定义的不同。对养老金“缺口”最简单的解释应该是:如果我国养老金现行的缴费标准和给付标准不变的话,到未来的某一时间(例如2050年,国际上通常考虑未来75年内)前,养老金无法兑现所承诺的给付数额。
现行养老金采取的是社会统筹加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因此,如果存在“缺口”的话也应该从这两部分去考虑。陈秉正认为,缺口主要来自于“现收现付”的社会统筹部分,要说明这一点并不复杂。目前,我国参加社保养老的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的比例大体上是3:1,也就是说政府每年发给一个退休职工的养老金中的基础部分(不包含个人账户养老金)平均来自于3个在职职工的缴费(职工所在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缴给人保部门)。显然,如果未来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的比例保持不变的话,这样一个基于“现收现付”式的养老保险计划在财务上就一直可以保持平衡,不会出现所谓的“缺口”。但是,由于人均寿命的延长,退休职工退休后的生存年限普遍延长,在职职工与退休职工之比不可能保持不变。例如,如果这个比值由原来的3∶1变为2.5∶1的话,就意味着未来可能是2.5个工作的人就要负担一个退休的人。如果缴费标准不变,仍然向每个在职职工征收相当于工资总额20%的社会养老保险费,这样付给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就不再是政府原来所承诺的相当于平均工资的60%,而只有平均工资的50%,这就出现了10个百分点的缺口。
延迟退休可一举两得
对于如何弥补养老金“缺口”的问题,陈秉正认为,不外乎从“增收”和“节支”两个方面去考虑。从增收来看,一是提高缴费标准,但就目前来看,增加缴费的空间并不大。目前企业缴费普遍为职工工资的20%,如果再提高这一比例,势必加重企业负担;二是增加社保基金的建设和管理,但仅想依靠目前只有大约1万多亿元的社保基金(况且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和管理本身也存在很多问题)就想填补未来数十年内可能出现的养老金“缺口”只能是杯水车薪;最后一个就是增加缴费人群的比重,这就是人们现在普遍议论的通过延迟退休,让向人保部门计划交钱的人适当增加,而领钱的人适当减少。从“节支”方面来看,降低退休职工养老金标准显然是不可取的,惟一办法就是减少领取养老金人群占缴费人群的比例,也就是适当延长职工的退休年龄。
此前,人保部曾经发布消息称,由于养老金“缺口”巨大,中国拟逐步将法定退休年龄提高到65岁,而退休年龄每延迟一年,养老统筹基金可增长40亿元,减缓基金缺口200亿元。
陈秉正在接受采访时指出:推迟退休年龄是一举两得的办法,既减少了养老金的支出,又增加了养老金的积累,这也是解决我国养老金“缺口”问题的最有效途径之一,也是大的发展方向。
据了解,从国际上来看,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世界主要国家几乎都在研究或已开始实施延长退休年龄。
观察世界上主要国家延迟退休年龄计划的推出可以发现一个共同点,就是在还未完全进入老龄化社会之前,就开始启动延长退休年龄的计划。根据清华大学最新的研究方案,中国将在2025年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而一般来说延长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应比步入深度老龄化社会提前20-30年,延长退休年龄是保证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此外,陈秉正表示,我国目前的退休制度从1958年延用至今,那时人口平均寿命在57岁左右,而目前我国居民的平均寿命已经达到了74岁,因而完全应该也有条件考虑适当延迟退休年龄。
延迟退休应谨慎并富有弹性
就在不到半月前,人保部发布报告称,我国延迟退休年龄暂不可行,但这是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然而,延迟退休遭到了很多居民的反对,有网络调查显示,超九成受访者反对延迟退休年龄。
陈秉正解释,延迟退休是全球范围内普遍接受和采取的一项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社会政策,况且数十年来,欧美国家的退休年龄(不分性别)早就是65岁了,目前正逐步延长到67岁。相比之下,我国几十年前制定的退休年龄早已不适应时代的变化和发展了。现在的问题是需要认真研究何时启动延迟退休的计划,以及延长后的目标年龄和过渡期。总的来说,不宜采取一刀切的办法,可以通过分阶段实施的方式,整个过渡期可能需要20年甚至30年。
陈秉正还指出,改革过程可以富有弹性。比如,可以先将退休年龄逐步延迟到65岁(女性职工可是60岁,不再有工人干部之分),但如果某个职工希望提前退休,可以在62岁(女职工可是57岁)办理退休,但领取到养老金应该只相当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以领取数额的一个百分比,例如80%,以后逐月递增,到65岁时即可领到全额养老金,这样就兼顾了一些仍然希望早些退休职工的愿望。
陈秉正还建议,在改革过程中实现男性与女性职工退休年龄“并轨”,一方面是因为女性的平均寿命比男性要长,同时也有助于消除就业上的性别“歧视”。
北京商报记者 刘伟
陈秉正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教授,中国保险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保险学会常务理事,亚太风险与保险学会秘书长。主要研究领域为:风险管理与保险、保险经济学、保险监管、养老金、风险证券化。
对话
北京商报:对于养老金“缺口”的形成,很多网友表示不解,认为自己工作期间每个月缴纳保险,为什么退休后会有养老金“缺口”?
陈秉正:具体缺口的计算相对比较复杂。在目前的讨论中,各方对“缺口”的定义并没有明确的界定,假设的先决条件也各异,所以得出的结论和计算出的结果也大相径庭。不过,我国养老金存在缺口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我国企业养老保险由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组成,主要部分为实行“现收现付”的社会统筹部分。由于退休人群比重和平均领取年限的增加,必然会导致养老金的支出部分与供给部分失衡,从而形成缺口。
北京商报:不少读者也质疑延迟退休年龄在我国行不通,认为国外劳动力供给不足才会选择延迟退休年龄,而我国则仍面临劳动力供给过剩的问题,您觉得合理吗?
陈秉正:这个问题我们也有考虑。延迟退休年龄需要一个较长的过渡期,在这一过程中,随着我国人口结构老龄化的加剧,人口红利将逐渐消失,就业压力会相对减弱;建议可以考虑适度推迟年轻人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平均年龄,如大力普及高中教育、大学教育和提高专业研究生的比例,这样既有助于缓解就业压力,更能有效提高人口整体素质,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对养老金的供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