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损双方有矛盾可找公估公司 公正客观化解矛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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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 13:53 《理财周刊》 | |||||||||
文 本刊记者/佟琳 同样是“麦莎”,同样是在财产险定损上与保险公司产生矛盾,身为理财从业人员的李先生显然更高一筹。他在研究了保险法和自己的保险合同之后,毅然选择独立的第三方来重新审定定损标准。
在不久前的“麦莎”台风中,李先生家的墙壁渗水,墙纸、地毯和地上皮箱中的衣物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损失。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查勘后提出,可以赔偿1500元。但李先生坚持认为,根据自家的装修材质,至少要赔2000元才能弥补遭受的损失。双方相持不下,最后提出,应当由保险公估公司前来查勘,再决定赔偿金额。 天衡保险公估公司的公估报告最后作出了有利于客户的判断,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同意在本次事故中的财物损失为2000元”,保险公司也据此理赔。李先生遂顺利得到了理赔。尽管投保人多得的只是500元的保险金额,但对于纠纷众多的财产险定损来说,已经提供了一种解决问题的思路。 定损矛盾可找公估 保险公估并不是新鲜事物,从保险史来看,公估行与保险公司一样古老,它的出现和存在是基于保险公司对专业化分工的需求和市场对公平的要求。资料显示,在保险业高度发达的国家,保险公估人处理的赔案比例高达80%以上。 根据我国《保险公估人管理规定(试行)》,保险公估人是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依照本规定设立,专门从事保险标的的评估、勘验、鉴定、估损、理算等业务,并据此向保险当事人合理收取费用的公司。投保的事项一旦出险,其责任归属、应否赔偿、应赔偿多少这些问题,虽然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可以鉴定,但在案情复杂时,双方往往达不成统一的意见。保险公估人,就是适应这种需要而产生的。 保险公估人和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在发达保险市场上被誉为保险中介市场的“三大支柱”,保险公估在保险市场上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在德国,一旦发生车辆出险,保险公司往往会委托五家左右的保险公估公司对事故作出公估,然后在这些报告中,保险人和投保人找出双方满意的报告,并根据这个报告进行理赔。”上海大洋保险公估公司董事长许跃宁这样描述海外公估公司的作用,“当然,公估公司也面临风险,就是一旦公估报告有虚假或者虚报的成分,并给保险人或者投保人造成损失的,公估公司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这是一种很简单的市场分工,保险公司主要承担核保、核赔和业务管理等保险业务的经营,承保一般由保险代理人或经纪人处理,理赔则交给保险公估人。然而在我国,保险公司建立起了门类齐全的庞大系统,提供定、审、理赔等一揽子保险服务。这样的市场格局之下,保险公估业务几乎没有立足之地。一旦出险,保险公司可以一边定损,一边开支票。这就好比赛场上,本来是运动员的身份却当起了裁判员,拿着哨子给自己吹比赛。 “保险法里明确规定,保险定损可以由保险公司或者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来进行,这就赋予了投保人向独立第三方,也就是公估公司寻找帮助的权利。而保险公估公司在保监会的严格监督之下,应该能独立、公正、公平地进行定损。”许跃宁告诉记者。 公估定损考量双方利益 一个比较好的结果是,公估公司有专业的定损队伍,并且不涉及自身利益,定损容易实现公正。而保险公司负责定损,必然要从自己的利益出发,计算腰包里花出了多少“银子”,它要考虑公司整体的风险控制、客户的道德风险等等,这些都会影响实际的定损金额。 但这并不是说,投保人的所有要求都能从公估公司那里得到满足。出于公平、公正的前提,公估公司并不代表保险公司的利益,当年,大洋公估公司也是在人保退出股份后才从保监会获批,然而必须提醒的是,公估公司当然也不代表投保人的利益,它能做到的,只是公正。 以车险为例,在车辆出险时,如果双方在“修”还是“换”上出现矛盾,公估公司并不是以“换”来保障车主,“我们要进行勘测调查,作出最公正的建议。由于保险合同是以修复为主要前提,我们的操作可能还要以修为主,当然如果勘测的结果是有质的破坏,我们会主张对零部件进行更换。”大洋保险公估公司董事长许跃宁说。 许跃宁同时也指出,这种矛盾会在今后得到缓解,因为车价和车辆零部件价格都在下滑。“其实现在比过去也有很大改善了,如今正处于‘修’和‘换’转换的阶段,去年我国汽车的产量已经达到400万~500万辆,汽车市场正在逐步扩大,零部件的价格已经越来越便宜了。相反,随着劳动力价格的提高,机械工的工时价也水涨船高,总有一天,修一个零部件要比买一个零部件成本更大,那时候你不要换,保险公司也要抢着帮你换了。” 公估市场仍然相对初级 针对保险公估在定损理赔环节中的重要作用,保险专家指出,应该及时在理赔环节中引入保险公估公司,以减少车险纠纷。但同时,又有一些专家指出,目前我国公估市场仍然相对初级而且发展缓慢,甚至还跟不上保险市场的发展,短期内可能无法担当起它在这个市场中应有的角色。 “不得不承认,我们公司介入这样的普通财产定损案例的机会不多。”为李先生承接公估业务的天衡保险公估公司总经理方伟国告诉记者,“介入不多,一是因为保险公司已经培养了一大批自己的定损员和定损系统,不甘心把这块业务出让,而另外一方面原因,也正是因为业务量不大,我们没办法培养自己的车损或者家庭财产损失的定损人员,而单个的产险定损案例标的太小,我们也不太愿意承接此类业务。” 如此尴尬局面造成了公估公司在这个市场中默默求生,他们大多经营一些货运险、水险等领域的查勘定损业务,对于个人财产方面的案件,涉及甚少。“这是一个习惯问题,保险公司报出的定损价格,差的少自己出一点就算了,差的多了就再去和保险公司谈判协商,实在不行也只有接受。多年来,投保人就是在这样一种消费习惯中与保险公司打着交道,大多数并不知道有公估公司可以进行独立定损,保险公司当然也不会主动告知。” 而除了鲜为人知,保险公估公司面临的另外一个挑战来自保险公司。公估业务的展开,需要保险公司逐步让出一些理赔方面的业务,这就使得公估公司在很多时候不得不看保险公司的脸色,“投保人和保险人产生纠纷了,投保人即使找到我们这里来,是否接这个单子我们还要犹豫一下,总有点担心会得罪我们自己的财神爷,影响今后的业务。”一位不愿透漏姓名的公估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查阅更多精彩理财文章,请登录第一理财网(www.Amoney.com.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