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如何化解保费断供危机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2日 13:44  《理财周刊》

  (文前提要)投保人在购买长期保险时,绝大多数投保人都会选择分期缴纳保险费方式,可是保费的缴纳也可能因为各种原因遭遇断供危机,此时投保人如何才能顺利化解呢?

  文/本刊记者 陈婷

  “2006年1月底,我为自己和先生分别投保了一款两全保险和一款终身医疗险,加上2004年为孩子买的儿童教育金保险,每年总保费支出在2万元左右。本来,我们还能勉强靠用年终奖来支付保费的。可是谁能想到2008年会发生金融危机呢?这不,我已经被企业‘请回家’了,先生的年终奖也眼看要缩水,这2万多元的保费支出,让我们觉得压力好大。我都有点想直接退保算了。”

  读者金女士诉苦说,作为工薪阶层,金融危机已经实实在在地影响了自己和家人的工作以及经济收入。而“断供”两字,已经不仅仅是报纸上说的楼市现象,他们家由于保费支出压力比较大,自己和先生的部分保单也已面临着断供之虞。

  保费断供原因何在

  类似金女士这样家庭保险缴费面临断供危险的,其实还大有人在。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究其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种情形。

  一个是保险买得太多,或是保费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太高,一遇到经济困难或是资金被套牢,就没有能力继续“供保”了,这些都属于比较被动的断供。

  白领孙小姐就十分热衷“保险消费”,她和家人前前后后一共买了共买了8份保险,每年保费加起来要3万元左右。本来她的手头还比较宽裕,但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她投资的股票、基金市值不断缩水,原本充裕的资产突然间减少。另一方面,物价的持续上涨也使她每月的花销不断上升,资金显得不像原先那样充裕了,原本可以留出的保险费也没有了着落。待到缴纳保费时,孙小姐就显得力不从心了。

  倪小姐也是差不多的情况。她购买的两份寿险保单,每年保费共需2万元。原本这些保费对她来说也不算什么,可没想到股市跌成这样,家里又偏偏遇上老人生病急需用钱,资金受困的倪小姐面对保险公司寄来的缴费通知书,一下子就心慌了。

  还有一种就是买了投连险、万能险等投资型险种,碰上市场行情不好,眼看账户净值缩水,就不想接着“供保”了,这是属于比较主动的断供。

  但是,如果因为种种经济困难,投保者就匆忙将自己和家人的保单断供,或是直接申请退保,那么传统的纯保障型和分红型的保单在60天的缴费宽限期后,就会面临失效的困境,投保者就得不到有效的保险保障;而投资型的保单虽然可能利用其账户中内含的价值继续缴纳风险保费,保单的保障功能可以继续有效,但账户净值就会面临不断缩水的可能,或是得到不保险公司对持续缴费的奖励金。

  那么,面对保费缴纳可能出现的断供难题,保单可能失效的尴尬,该怎样解决更为合适呢?

  短期困难:自动垫付更合适

  如果只是暂时出现财务上的困难,从而无力缴纳保费,如果有信心在两年内解决自身的经济危机,那么建议可以暂时停止缴纳保费,令保单效力暂时中止,等到财务问题解决后补缴保费然后将保单复效,这样就可以恢复保单效力的有效期内重新让保单“复活”。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复效的有效期一般为两年,超过这个期限则即便愿意补缴保费也不能恢复保障功能。这种方式可以解决一时经济危机,并能在一定时间内恢复保障,不让保单彻底失效。但缺点是在保单复效前,保单短暂出于失效状态,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负责理赔;而且复效并不是保险公司无条件地重新接受你,重新保障你,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状况需要进行重新审核,如果遇到被保险人身体状况变差等情况复效申请有可能通不过。这就需要投保人冒一定风险。

  为缓解短期的财务危机,还可采取自动垫付保费的方式解决问题。意思是说,对于分期缴纳保费的保单,如果超过60天的缴费宽限期后仍没有支付保费的,如果保单内含有一定的现金价值,保险公司可以将保单的现金价值垫付应缴保费,以维持合同效力。这一方案的优点是,如果保单现金价值充足,可以免于投保人缴纳保险费,减轻经济压力,缓解一时的危机,同时保险合同的效力仍然尚存,保单“断供”期间出险的,依然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理赔。缺点是由于使用了保单现金价值,如果在补上现金价值前发生理赔,一旦赔付的保险金与保单现金价值挂钩,那么保险金就会减少,保障就会受到影响。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flash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