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健康险为医保锦上添花(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4日 13:46 上海金融报

  根据需要选购

  挑选重疾险时是否要看其所保疾病种类的多寡?8月1日《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实施后,各保险公司都推出了新款重疾险。因重疾险新规特别列出了25种重大疾病,于是先有保险公司在宣传中特别提到将可保的疾病扩充到27种,接下来各保险公司纷纷提出可保29种、30种、32种……可保的重大疾病一家比一家多。

  实际上,人生患某种疾病的概率究竟有多大?重疾险能保疾病是否越多越好?其实,重疾险产品并不是任何疾病都保。因此,在考虑重疾险的时候,不能只看重所保疾病表面上的数量,而是到底哪些疾病种类是必须要保的,哪些疾病种类是可有可无的。

  按照规范要求,重疾险必须包括6种疾病,包括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须开胸手术)、终末期肾病(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之所以把这些列为必保疾病,主要是因为这些疾病发病率高,危害性大。

  健康险市场竞争压力大,保险公司在推出产品时难免会迎合消费者。针对消费者“贪多贪全”的心理,保险公司纷纷打出“保障全面,所保疾病种类多”的牌子。其实,在保险公司拼命吆喝的增加险种中,很多都不过是“摆设”而已。如慢性肺部疾病、系统性硬化病、脊髓灰质炎、肌营养不良症等等。这些疾病中,很多都是发病率极低的。

  比如,系统性硬化病,发病率只有百万分之五,也就是说上海1700万常住人口中,只有85个人会得这种病。又如肌营养不良症,发病率为三十万分之一,而且多为刚出生的男婴,一般每3500个活产男婴中有一个会患此病。试想,以百万分之五或三十万分之一的发病率,来标榜可保的疾病之多,对消费者来讲又有什么实际意义呢?肌营养不良这类只有初生婴儿才会得的病,对广大投保重疾险的中年人而言,意义不大。

  因此投保者在选购重疾险时,应该根据年龄、需要。比如为孩子购买时,最好要选择白血病、细菌性脑脊髓膜炎(即脑膜炎)和再生保障性贫血等儿童高发疾病保障。而女士可考虑购买乳腺癌等女性多发病种的重疾险。

  另外需要注意一点,很多险种对于投保人的年龄有明确的规定。由于老年人的发病几率比较高,保险公司一般不接受60岁以上的投保人,所以重疾险的购买不宜等到50岁以后再买,那样保费总支出会和保障总额相当,这是很不划算的。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 新浪财经吧 】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