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须无责赔付 买了交强险反而可能吃大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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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 09:24 金羊网-新快报 | |||||||||||
商业险“有责赔付”,交强险“无责赔付” 新快报讯(记者 任国庆) 交强险正式实施两周,如何理赔成了车主和保险公司关注的新焦点。由于缺乏统一的理赔操作流程和联网数据,在实际赔案中出现了一些令车主和保险公司都很尴尬的问题。比如,投保交强险的车辆与没投保交强险(但投保了商业三者险)的车辆发生碰撞,如何赔付就让保险公司很头疼。
广东多家保险公司表示,现行商业三者险的理赔,带有明显的“地方特色”,比如大多数公司就按有责赔付原则进行理赔。这样的话,就可能出现“买了交强险反而不获赔”,让不少车主感觉不划算。 举个例子来说:如A车投保了交强险,B车投保商业三者险,两车相撞后,由于交强险采用的是无责赔付原则,所以A车必须对B车给予赔付。而B车由于买的是商业三者险,按有责赔付原则,如果无责任的话,A车就不会获得B车的赔偿。如此,虽是同一起车祸当中的受害者,可能获得的赔偿就不一样。 平安财险广东分公司副总经理曹阳指出,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是由交强险与商业险的赔付原则不同所致,不过这种情况在明年7月1日前会自然解决,因为到时候所有的商业三者险都到期了,每个车主都必须买交强险。
他还解释说,买了交强险的车主不要觉得亏,因为交强险出台的目的更多地是为了保护行人的安全。以前,不少车主由于没有购买商业三者车险,一旦撞了人,就开始逃逸。强制交强险出台后,有望规范车主的道德行为,即使是出了交通事故,交强险也能及时解决行人的医疗费用。 (金陵/编制) |